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5、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管理责任;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承担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8、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承担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责任。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保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合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11、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开展县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4、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31个机构,内设机构4个,直属大队10个,下辖15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中央补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本局机关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本局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纳入新邵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 局本级机关
2、 刑警大队
3、 治安大队
4、 经侦大队
5、 禁毒大队
6、 看守所
7、 拘留所
8、 酿溪派出所
9、 严塘派出所
10、 坪上派出所
11、 潭溪派出所
12、 寸石派出所
13、 雀塘派出所
14、 陈家坊派出所
15、 潭府派出所
16、 太芝庙派出所
17、 大新派出所
18、 新田铺派出所
19、 小塘派出所
20、 巨口铺派出所
21、 龙溪铺派出所
22、 迎光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0337.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3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03.44万元,增长34%,主要是人员增加,辅警经费列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0337.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9414.0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03.44万元,增长34%,主要是人员增加,辅警经费列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0337.33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9414.07万元,占 91.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43万元,占4.57%;卫生健康支出108.85万元,占1.05%;卫生健康支出341.97万元,占3.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9110.2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227.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规范监所行为补助(看守所42万,拘留所8万)支出50万,看守所羁押犯伙食费支出126.06万,拘留人员伙食费支出40万。监所管理、行为规范。外流贩毒经费支出30万,涉毒特疾人员监管支出30万,禁毒专项支出76万,打击零包贩毒支出16万,禁毒装备支出30万,收治艾滋病尿毒症贩毒人员经费支出92万,主要用于加强外流贩毒、零包贩毒等打击工作,加大涉毒特疾人员收治监管力度等方面;乡镇派出所维修改造支出95万,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特警大队支出20万,警犬工作经费支出12万,警犬技术装备支出24万,公安业务经费支出100万,基层派出所办案专项支出60万,维稳处突专项支出80万,大案要案专项支出80万,打击违法上访和专项维稳支出6万,国保专项经费支出40万,涉军群体专案经费支出40万,反恐工作支出24万,110处置等专项支出16万,无线上网安全专项支出12万,网络安全管理支出40万,户口清理整顿支出4万,打印全县户籍人口信息花名册费用支出10万,社区警务室专项经费支出18万,干警培训支出8万,平安新邵指挥中心(电费)支出8万,大情报系统建设与维护支出24万,主要用于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辅警工作经费支出16万,主要用于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 165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9.2万元,下降12%,主要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102.16 万元,主要是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0 万元,拟召开 工作 会议,人数 800 人,内容为工作布置;培训费预算 10 万元,拟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人数 1000 人,内容为 民警晋升培训及辅警业务教育培训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4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54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6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5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0337.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10.27万元,项目支出 1227.06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