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新邵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23日在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 蒋命贤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面对多轮新冠疫情突袭、突发森林大火、罕见的旱情灾害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困难导致的增支减少的挑战和考验,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积极作为,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保障了财政的平稳运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年,全年共完成财政总收入132112万元,为预算(按调整预算,下同)的96.89%,同比增加1865万元,增长1.4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47万元,为预算的107.12%,同比增加7694万元,增长9.56%;县级税收收入完成56864万元,为预算的101.64%,同比增加5301万元,增长10.28%;非税收入完成31283万元,为预算的118.74%,同比增加2393万元,增长8.28%。税占比为64.51%。
(2)上级补助收入。与省厅对账后初步统计,全年完成432804万元,同比增加6618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75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2084万元,返还性收入560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全年完成920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496万元。
(4)调入资金。全年共6514万元,其中从其他资金调入61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330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40万元;
国防支出111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9106万元;
教育支出9802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5763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0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312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78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775万元;
农林水支出7337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8969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5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3万元;
金融支出25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2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68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99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94万元;
其他支出4449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127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状况
经与省厅对账测算,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814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28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2096万元、调入资金6514万元和上年结余5177万元,收入合计624738万元;全县一般预算支出510304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32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502万元,支出合计59915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5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完成32839万元(其中国土收入3235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79万元,上年结余2148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8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0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为90831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088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921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9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5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1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
2022年县级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7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9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9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73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30万元,上年结转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收入总计3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330万元(系调出资金),收支相抵,结余38万元结转下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核定我县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81亿元。根据上述限额,全年发行新增债券7.3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6亿元,专项债券5.81亿元。2022年到期政府债务7.55亿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7.55亿元,全年共计发行政府债券14.92亿元,平均利率2.95%,支付政府债券利息1.50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34亿元,专项债券18.34亿元,控制在上级核定债务限额以内。
(六)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1.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退税政策。
财政、税务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共同努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全年共计减免税费52423万元,其中:即征即退4934万元,征前减免3542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2067万元。
2.狠抓收入入库和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上级补助收入和专项债券较大增长。
(1)在确保减税降费退税政策执行到位的同时,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艰难地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税收总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全年完成100852万元。
(2)受疫情和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大幅下滑,基本上没有为县本级提供可用财力,且后期征收形势不容乐观。
(3)2022年,我们始终把向上争资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一年来,数次向财政厅就债券资金安排、转移支付等进行了汇报沟通。上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65447万元,增幅历年最大,为平衡县级财政收支发挥了重大作用;债券资金较上年增加42000万元,为缓解我县的重点项目和刚性需求发挥了较大作用。
3.统筹兼顾保支出,突出“三保”支出,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支出。
(1)突出保障“三保”支出。全年共安排334000万元用于“三保”支出,其中保工资135800万元、保运转29200万元,保基本民生169000万元;其中重点民生351453万元(教育支出980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49万元、农林水支出733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969万元),民生支出占总支出达到了68.88%。
(2)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森林火灾和旱情等应急救灾支出。全年共安排227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森林火灾和旱情支出,全力保障了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损失,最大力度降低旱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3)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及县级安排22753万元用于乡村振兴。
(4)统筹调度财政资金10010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25112万元。
(5)统筹安排2124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培植财源。
4.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四项改革:①进一步完善预算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逐步实现零基预算,为2023年预算编制打好基础;②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和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③持续推进融资平台改革,处理好财政与平台之间的关系;④推进财政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工作效能。
(2)进一步完善四项管理:①加强台账管理,各股室上级指标台账、专项资金台账初步建立;②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财政业务程序化管理;③完善财政局内部业务股室之间以及财政局与各预算单位之间的协同协作管理;④建立财政业务AB岗管理,提高财政应急和应对能力。
通过推进四项改革和完善四项管理,创建健康、文明、廉洁、高效财政。
(3)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资金收支计划,进一步规范财政支付顺序及范围,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二是按照一体化要求办理好支付结算和会计核算。
(4)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一是预算绩效理念进一步强化,加强了领导,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推进,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同步申报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预算公开时,将绩效目标一并予以公开,同步做到了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三是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对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相结合。四是重点领域绩效管理成绩突出,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我县的直达资金进行绩效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要求。
(5)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费用预算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节省财政资金。2022年共审核项目118个,比上年242个减少124个项目,下降51.24%,评审金额54001.28万元,比上年84485.58万元减少30484.3万元,下降36.08%,审定金额2209.92万元,审减金额218.08万元,审减率为9.87%。
(6)政府采购管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职能进一步理顺,采购行为更趋规范,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进一步拓展。2022年,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2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252万元,节约资金991万元,节约率为9%,节支效果明显,政策导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7)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债券资金,妥善做好存量债券资金的转换和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债务利息负担,优化了债务期限结构,极大缓解了政府的偿债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债务管控制度和风险处理办法。2022年共争取到了新增债券资金74700万元、再融资债券75496万元。
(8)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公开预决算,稳步推进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9)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创新财政监管机制,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相结合,财政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10)扎实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整合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资源,对“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培训,按照《新邵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
各位代表,在全面总结2022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财政运行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收支缺口大、平衡难;二是资金调度压力大、及时支付难;三是还本付息压力大、债务化解难。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支出标准,突出“三保”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强化重点支出保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全面完整,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益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新邵提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财政总收入
2023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5742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9.16%。其中:税收收入123369万元(不含残疾人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比上年增长22.35%;非税收入34060万元(含税务征收的残疾人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比上年增长8.88%。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592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83%。其中:税收收入61868万元,比上年增长8.8%,非税收入34060万元,比上年增长8.88%。
2.“三保”可用财力
2023年我县“三保”可用财力预计为526384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9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0304万元,税收返还收入5600万元,调入资金83173万元,扣减上解支出8621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
根据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测算,我县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40519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03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286万元、税收返还收入5600万元。2023年预计调入资金83173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财政政策初步计算,2023年全县可用财力为584291万元。根据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我县近几年的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安排为584291元,其中本年支出575670万元,上解支出86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55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7995万元;
教育支出10272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891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8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8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354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79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271万元;
农林水支出8153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355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906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74万元;
金融支出25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93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86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3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38万元;
其他支出15000万元;
预备费58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1767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01万元。
(2)按支出类型分类:
A.基本支出259674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797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两金、临时人员支出和村级运转人员支出);
②商品服务支出44463万元(含公务费、业务工作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非税安排业务费);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15万元(含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营养餐以及到人的民生配套等)。
B.项目支出315995万元
①专项业务(项目)支出102529万元;
②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1640万元;
③上级专项支出211826万元。
(3)“三保”支出需求及预算安排情况
按国家标准测算,预计我县2023年“三保”支出需求266563万元,其中保工资118279万元、保运转6753万元、保基本民生141531万元。在按中央标准足额保障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按中央保障范围执行地方标准,2023年预算方案安排“三保”支出284553万元,其中保工资128867万元、保运转6876万元、保基本民生148810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可用于保基本民生的资金)。根据预算安排2023年我县“三保”足额保障到位。
5.政府债务付息预算安排
我县2023年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为11767万元(含债券付息),已全部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6.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我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84291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5190万元,调入资金831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84291万元,其中:本年安排支出575670万元,上解支出8621万元。当年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703万元,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7484万元;
(5)上年结转292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67703万元,具体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48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5300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9568万元);
(4)其他支出14330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7900万元;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00万元
(6)调出资金70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2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1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1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0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02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11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38万元,安排相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专属部门预算)
全年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收入2894万元,相应安排的预算支出289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六)单位资金预算(专属部门预算)
全年单位资金预算只有经营性收入预算一项,预算收入3670万元,相应安排的预算支出367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七)2023年预算的特点
1.进一步规范支出标准。一是公用经费安排从2023年起执行国家标准和范围。二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严格按省核定标准安排预算。
2.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从2023年起全额在职人员的绩效奖全部纳入工资福利支出安排,离退休人员待遇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改变了以往由各单位(不含义务教育单位)用公用经费结余全额统筹安排绩效奖的局面。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分开预算,并将项目支出细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便于分类绩效评价。
3.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在安排2023年业务工作经费时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2022年的基础上再压减20%的要求;二是在规范公用经费标准过程中部分单位较上年提标部分全部通过调减业务工作经费进行平衡,做到了既规范了支出,又平衡了预算;三是将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人员经费安排,但绝大部分单位是通过调减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来平衡,达到了既规范预算编制又基本平衡的目的。四是“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做到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4.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从2023年起,在职人员的基础绩效奖(按2022年10月份执行的标准和范围)按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落实了上级“保工资”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了干部待遇。
5.预算安排统筹考虑了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待遇。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同步执行的待遇按2022年10月份执行的暂定标准和范围纳入预算安排,兼顾了各类群体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
6.在四本预算(政府预算)的基础上,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和单位资金预算等(部门预算资金)纳入预算报告,实现收支预算全覆盖。
7.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告,并将同步公开。
8.特别说明事项
(1)2023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平衡,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方能实现: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如期实现;二是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能调入70000万元;三是年内新增刚性支出、还本付息支出和建设类支出不超过新增可用财力。
(2)确需县财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从新增债券中安排,待省资金安排后再另行下达。
(3)本收支草案中未安排的必需支出可通过预备费、调整预算解决。
(4)预算法规定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处置突发事件等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已对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两金等人员支出和紧急安排支出的专项支出予以下达。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我们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一)继续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退税政策
将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退税政策作为培植地方财源的重要手段不折不扣予以落实。
(二)狠抓收入入库,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在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全力组织各项收入入库。尤其是要将实现国土收入任务目标作为2023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任务,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加强协调联动,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多收。
(三)科学精准调度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直达资金支付及时到位,确保社会稳定。
“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实时、科学、精准地制定资金调度方案,确保“三保”支出和直达资金有序保障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支出,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和落实以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和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新党办字﹝2020﹞42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第37次常委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对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进行压减,严控支出规模,严格预算执行,无收入来源不预算,无绩效不预算,无预算不支出。
(五)保障民生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继续保障好疫情防控支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重点保障县乡村三级干部职工正常待遇,全面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落实上级乡村振兴规划战略部署,巩固扶贫成果,统筹安排建设资金,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财力支持。四是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失业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体、农村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基本生活。五是围绕“两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工作部署,做好财政保障工作。
(六)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融资平台改革,处理好财政与平台之间的关系;二是在财政管理方面重点是加强台账管理,在支付日益严竣的形势下为科学调度资金作好铺垫;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财政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七)强化财政监管检查,规范好财政收支行为。
一是严制约。加强源头监管制约,不断完善财政内控内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渠道,组织开展好互审互查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监管,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严督查。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检查力度,突出专项资金监管,切实规范部门和乡(镇)、村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八)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的支持力度。
积极向上汇报我县当前财政困境,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县转移支付的力度、新增债券额度和资金调度,在存量债券化解方面对于2023年到期的9000万元专项债券要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予以偿还,以缓解我县财政压力。
(九)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积极归集化债资金,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大力提高综合财力,做大政府债务限额空间,着力降低综合债务率;通过“六个一批”缓释到期债务风险;积极匹配经营性资产资源,切实推进平台公司整合转型;积极“开好开大前门”,用好管好新增政府债券,助力产业和重要民生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全力做好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新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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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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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