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隆回县司法局
机构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白里路33号
单位负责人:田飞虎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制15:00-18:00)
邮 编:422299
办公电话:0739-8232385
传 真:0739-8249103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承担政府合同的审查工作 。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指导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