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新邵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新邵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5、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管理责任;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承担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8、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承担查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责任。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内保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合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11、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开展县森林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4、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一)内设机构设置
新邵县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 局本级机关
2、 刑警大队
3、 治安大队
4、 经侦大队
5、 禁毒大队
6、 看守所
7、 拘留所
8、 酿溪派出所
9、 严塘派出所
10、 坪上派出所
11、 潭溪派出所
12、 寸石派出所
13、 雀塘派出所
14、 陈家坊派出所
15、 潭府派出所
16、 太芝庙派出所
17、 大新派出所
18、 新田铺派出所
19、 小塘派出所
20、 巨口铺派出所
21、 龙溪铺派出所
22、 迎光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公安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公安局单位本级以及下设31个机构,内设机构4个,直属大队10个,下辖15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015.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99.4万元,增长3.65%,主要是因为财政增加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7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72.01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10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7.6万元,占58.28%,项目支出6718.83万元,占41.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15.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99.4万元,增长3.65%,主要是因为财政增加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0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3.82万元,增长5.46%,主要是因为财政增加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0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525.43万元,占96.39%;其他(类)支出581万元,占3.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3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0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6%,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3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5.4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9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3.1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31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1%,主要包括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7.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7.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2.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53万元,减少83.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9.5万元,减少15.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装备保障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1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6.11万元,占99.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2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及同级公安部门等业务检查交流(活动内容)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6.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4.07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4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03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产生的油料、车修、保险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有序进行,收入支出达到了既定目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9.51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 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32.6万元,用于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人数800 人,内容为民警晋升、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及辅警业务教育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4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 2019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