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邵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 来源: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 作者: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 更新时间: 2025-11-27 15:24
来源: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5-11-27 15:24


目录

第一部分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编制新邵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邵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牌子)、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股、矿山(地震)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政策法规股。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应急管理局本级以及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6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26万元,减少21.1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了冬春救助项目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6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66万元,占99.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61万元,占0.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6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66万元,占55.09%;项目支出749.60万元,占44.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1.23万元,减少21.3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了冬春救助项目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1.23万元,减少21.3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了冬春救助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1.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6万元,占4.66%,卫生健康(类)支出26.51万元,1.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54.57万元,占93.56%,其他支出(类)3.21万元,占0.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87万元,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失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了财政对工伤保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8、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4.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了住房公积金安排的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43.88万元,支出决算为78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4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应急局国债预警指挥部项目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预算安排解决全县森林消防队伍设备采购经费项目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草原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森林火灾一次性补助项目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应急局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邵县天通一号卫星通讯设备30万、新邵县备灾点救灾物资200万、新邵县备灾点防汛物资50万)(直达资金)项目支出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4.23万元,增长39.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车次数增加及支付了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96万元,增长5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决算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维护次数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2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车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6万元,占58.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7万元,占41.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463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应急部门来县调研、检查来我县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万元,主要是公车加油、保险、年检、维修、过桥过路费支出,截止2024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55 万元,增长47.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6万元,用于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5.4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7.2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5.3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9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按要求完成并公开,详见附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防救一体、防重于救,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守底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人员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评分等级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新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4年度新邵县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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