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邵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指导慈善事业,救济特困城乡居民。
(二)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福利设施、福利生产企业;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基金管理使用。
(三)负责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对老区的扶建工作。
(四)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五)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邵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6个股室,分别为:计划财务股、办公室(政工股)、社会事务和福利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6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新邵县革命老根据地办公室、新邵县婚姻登记中心、新邵县救助管理站、新邵县慈善会办公室、新邵县殡葬管理所、新邵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民政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106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8.58万元,增长7.8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该笔类型资金在2023年度未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0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7.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0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91万元,占5.62%;项目支出19883.99万元,占94.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6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8.58万元,增长7.8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该笔类型资金在2023年度未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8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41.33万元,增长13.3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该笔类型资金在2023年度未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81.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50.38万元,占99.85%;卫生健康(类)支出31.05万元,占0.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01.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68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供应商未及时进行报账,年初预算安排新邵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经费在该项目下,决算支出时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预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支出(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2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预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支出(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1.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8.6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死亡抚恤费按实结算。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72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减。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8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9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减。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未及时报账本年度费用。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6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贴标准提高。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
年初预算为9049.4万元,支出决算为628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做预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5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预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需求超预期。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流(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内容扩容和标准提升,存在以前年度未及时报账的费用。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做预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年初预算为3790.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人员增加救助标准提高。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164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减。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7.7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益对象需求不及预期。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9.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计入工资一起发放,使用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4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供应商未及时报账,与上年相比减少0.92万元,减少8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供应商未及时报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供应商未及时报账,与上年相比减少0.92万元,减少8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供应商未及时报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2人次,主要邵阳市民政局检查“十四五”规划工作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邵阳市民政局检查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8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6.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结转资金到位,预算仅列年初核定的福彩公益金,年度内收到上级追加的福彩公益金,以前年度未使用完的福彩公益金结转至本年度事业,直接增加决算资金规模。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49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供应商未及时进行报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6万元,用于召开党支部党建活动会议,人数32人,内容为围绕“半条被子”红色主题开展的党员教育活动;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7.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5.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5.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邵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新邵县民政局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推动预算资金精准高效使用。1.绩效目标体系构建,结合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各项资金建立项目库,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半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年度预算绩效评价。2.绩效评价多维实施,各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涵盖“兜底保障效能、养老服务覆盖、社会事务管理” 等维度。3.评价结果深度应用,针对评价发现的“部分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低”问题,开展政策宣传,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强进度督促。(详见附件2)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2106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91万元,项目支出19883.99。资金使用方向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及其他支出。
足额发放保障资金。截至12月,农村低保13445户19182人,发放资金6867.29万元;城镇低保1298户2234人,发放金额1283.4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318人,发放资金4282.02万元;城市特困44人,发放城市特困金65.81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419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72.22万元,人均救助水平1107.58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为1300名老年对象提供助餐、助医、助安、助洁、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完成262张适老化改造。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557人,累计发放金额299.84万元,百岁老人65人,累计发放金额33.95万元。2024年,全县建设5个老年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了营养均衡、口味多样的餐食,同时采取了多种服务方式,包括堂食、送餐上门等,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对服务点的整体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孤儿14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24.8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4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98万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全年累计发放17832人,累计1923.47万元。全县15个乡镇配齐儿童督导员,413个村(社区)配齐儿童主任,发放儿童岗位津贴89.09万元,完善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积极动员相关单位和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团下乡支教,关爱孤困儿童主题夏令营。与新邵县大同公益志愿者协会、新邵县青年志愿者协会、新邵县爱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多家组织进行合作,做个案咨询、心理辅导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问题;绩效目标模糊,缺乏量化指标,与战略规划衔接不紧;执行监控缺位,重资金合规,轻绩效推进;评价质量不高,指标笼统,方式单一,结果应用不足;制度不健全,人员专业能力薄弱。
原因:绩效理念未树立,重投入轻绩效;制度机制不完善,激励约束与部门协同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工具支撑落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