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双清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5-10-23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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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双清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维护问题,保障双清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双清区发展和改革局提请双清区人民政府通过了《双清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必要性

1、双清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于2017年交付使用,已有8年多时间,随着时间推移,安置点房屋及配套设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如墙体裂缝、道路破损、公共设施老化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搬迁群众的正常生活,也对居住安全构成一定隐患。由于此前未设立专门的维修基金,维修资金来源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导致维修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2025年7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便民服务和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资金制度。

二、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五条,主要为基金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与职责、维修范围、基金使用程序等内容。

(一)适用范围: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维修基金的管理和各单位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是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统筹管理、使用审批和监督检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维修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管,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安置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维修项目的初审、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指导村开展维修基金相关工作;安置点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收集搬迁群众的维修需求,核实维修项目情况,配合项目实施、公示相关信息等。

(三)维修范围房屋的共用部位及安置点共用设施设备。如: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户外墙面、围墙、防护栏、供排水管道、供电线路、路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公益性设施等。

    (四)基金使用程序:按维修紧急程度,分为常规维修项目和应急维修项目。维修项目实施需经申请、情况评估与方案制定、公示、审核审批、实施与验收、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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