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规范性文件解读

【文字】关于《邵阳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部分内容作出调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1 15:29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分享到:
打印

一、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2、《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六条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

二、修订内容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9〕10号文中涉及到的“300m2以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不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统一调整为“50m2以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不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三、修订意义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极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单位贯彻消防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