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5部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20多部法规规章相关的10大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并担负对各县(市、区)的卫生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承担全市范围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稽查科、受理发证科、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九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59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94万元。比上年减少4.66%,占本年总 收入的99.71%。其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减少。 事业收入1.74万元,比上年增加 4.09%。 占本年总收入0.29%。其增加主要原因是:卫生罚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8.09%,比上年减少11.11%。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7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1.91%,比上年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追加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监督专项预算,并相应产生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6.8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4.9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1元,财政拨款支出 587.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5万元。与2017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万元,减少 5.8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594.94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收支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7.07%。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9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7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4.66%。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人员经费拨款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万元,占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万元,占0.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56万元,占94.55%。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占3.94%。与去年相比减少7.07%,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7.51万元,支出决算为5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 2018年度公车改革补贴财政拨款,相应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调入人员财政拨款,相应支出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89.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工资增长、绩效考核等政策性因素奖励支出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了省里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相应支出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11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财政追加经费缺口。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2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抵扣了部分住房公积金经费。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37.46万元,比上年减少4.67%。商品和服务支出79.05万元,比上年减少4.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比上年减少97.68%。其他资本性支出0.15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70万元,比上年增加40%。其中: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试剂及产品抽检支出50万元;整治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打击非法美容等卫生监督专项支出20万元。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万元,占0.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56万元,占94.55%。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占3.94%。与去年相比减少7.07%,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41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48万元,占91.59%,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87万元,占8.41%,公务接待11批次9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5.24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对本单位的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收入50万元,年中追加20万元(系为中央补助专项),实际投入7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50万元,中央补助20万元。
本年专项支出7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其中: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试剂及产品抽检支出50万元;整治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打击非法美容等卫生监督工作支出20万元。
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本单位职责、管理和发展需要,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合理设置,指标针对性较强、定位较准、覆盖面较为合理,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能够按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时效性强、质量较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领导下,我局以“十九大”召开为契机,继续围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这条主线,扎实开展各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保障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开支。
3、履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卫生监督协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完成湖南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 有效维护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9.2万元。比2017年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126.52万元,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04万元,用于单位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人数1人。2018年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0.3万元,其中:货物31.8万元;服务18.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73.19万元,其中:货物11.86万元;服务61.3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 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湖南省邵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