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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办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二)承办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发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三)承办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办农民负担监督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财务、来信来访、计划生育、机构编制、人事党建、综合治理、安全、内保卫生、老龄、青年、妇女及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服务部。承办全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登记、评估、界定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承办指导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农村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土地承包和流转事务部。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承办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的履行,审查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承担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农民负担监测事务部。监测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负责农民负担监督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一事一议”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站单位本级,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1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72万元,增长50%,主要是因为市级专项资金收支增加158万元,单位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66.7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4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2万元,占46%;项目支出334万元,占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72万元,增长50%,主要是因为市级专项资金收支增加158万元,单位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66.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72万元,增长50%,主要是因为市级专项资金增加15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增加6万元,本单位项目支出增加164万元,本年度人员增加2人,基本支出增加42.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3万元,占5.3%,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类)支出5.48万元,占0.9%;农林水(类)支出570.21万元,占92.5%;其他(类)支出8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7.4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有关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后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检查接待费比年初预计要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省市各项检查次数较去年稍有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检查接待费比年初预计要少,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省市各项检查次数较去年稍有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02人次,主要是省市检查三资整治、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07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差旅费减少,培训费用减少,办公费用减少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77万元,用于召开三资专项整治会议、集体经济发展会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为三资专项整治工作、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开支培训费0.096万元,用于开展单位工勤人员业务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工勤岗位技术培训;2023年本部门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3年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初绩效目标设定: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7.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完成土地纠纷调解3起、仲裁4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50家;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提高2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根据站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分析,我站2023年支出的主要绩效如下:
今年我县就集体经济发展制订的目标任务:每个乡镇(街道,下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体上稳健发展,年度总量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20%以上,所有村(社区)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60%以上村(社区)要超过10万元。
到12月底止,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268万元,村均17.95万元。其中5-10万元的村145个,10-20万元的村348个,20-50万元的村67个,50-100万元的村9个,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
2023年加大培育力度,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及重点支持的合作社5家,省级示范农场及重点支持的家庭农场7家。成功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1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家庭农场57家。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形成问题清单、线索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我县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进行“三资”整治,重点开展好资产资源闲置、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债权债务清查工作。共清出集体资产管理混乱问题313个,现已整改306个,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不规范经济合同问题220个,现已整改202个,增加承包收入20余万元;债权债务问题10个,现已整改8个,减少村级债务100余万元。
2023年,全县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02件,调处成功102件,调处成功率100%,其中乡镇调解成功100件,县仲裁委调解成功1件,仲裁1件。2023年全年没有发生因农村土地纠纷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因土地纠纷上市、省或入京信访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次的明细预算,进行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但对于追加项目支出的项目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2023年度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3年度农村经营服务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