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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经开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机构名称: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机构地址:洞口经济开发区华荣路与梨园路交汇处

负责人:黄长军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6383

邮箱:dkjj7226383@163.com

中共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洞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处级,委托中共洞口县委、洞口县人民政府管理,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

洞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经开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洞口县委、县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五好”园区建设。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经开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洞口经开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按权限负责拟订洞口经开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洞口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洞口经开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洞口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洞口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洞口经开区的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

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洞口经开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八)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洞口经开区综合管理、统计、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洞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及分工

黄长军  党工委书记

主持洞口经开区全面工作。重点联系办公室、组织工作局、纪(监)工委、经济合作局、企业服务中心等工作。

  管委会主任

主持洞口经开区管委会全面工作。重点联系财务(单列)、开发建设局、产业发展局、社会事务中心、建设公司等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

负责洞口经开区纪工委、监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不包含财务,财务工作从办公室单列出来)、组织工作局、工会。分管办文办会、公务接待、综治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乡村振兴、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和网信舆情)、人事、统战、创文创卫、绩效考核等工作。对接下列县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巡察办(组)、编办、绩效办、网信办、团县委、信访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及分管业务领域相应职能部门对接。

雷韩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管产业发展局、建设公司分管财务(单列)、产业发展、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家日、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对接下列县直单位:发改局、重点办、承产办、科工局、统计局、生环分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金融办、城投集团、县内银行及分管业务领域相应职能部门对接。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经济合作局、企业服务中心;分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前期服务、招工用工等工作。对接下列县直单位:优化办、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工商联及分管业务领域相应职能部门对接。

林永华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开发建设局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分管用地保障、用地报批、工程规划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城市管理、公租房和标准厂房租赁等工作等工作对接下列县直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交通局、国家电网、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及分管业务领域相应职能部门对接。

内设机构

洞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承担洞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信访、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网络信息安全、舆情处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洞口经开区重大决策、会议决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收支、政府采购等财务工作。

(二)组织工作局。负责洞口经开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务、统战、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区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洞口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负责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按权限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经济合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拟订洞口经开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并实施;负责全区内、外资金和项目引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五)开发建设局。负责拟订洞口经开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洞口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协调推进项目拆迁、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