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19个: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网络安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新闻宣传、网站建设全、绩效考核评估、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农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1号办公楼二楼,主任:唐有根,电话:0739-7361372)
(二)政工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股长:杨文艳,电话:0739-7361372)
(三)法规股(政策与改革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王佳,电话:0739-7361372)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水利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水利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参与组织提出农业、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水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1号办公楼二楼,股长:柳志明,电话:0739-7361372)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股长:蒋先辉,电话:0739-7361372)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加挂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牌子)。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羊小明,电话:0739-7361372)
(七)科技教育、市场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股(加挂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杨君玲,电话:0739-7361372)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科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杨进波,电话:0739-7361372)
(九)种植业和种业管理股(加挂县农药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查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刘恕,电话:0739-7361372)
(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加挂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牌子)。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袁振东,电话:0739-7361372)
(十一)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2号办公楼二楼,股长:王瑞荣,电话:0739-7361372)
(十二)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文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一楼,股长:李迪军,电话:0739-7361372)
(十三)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一楼,股长:赵香,电话:0739-7361372)
(十四)水土保持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负责全县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3号办公楼二楼,股长:张建成,电话:0739-7361372)
(十五)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股。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江河、河口的治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指导全县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县域河流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股长:杨宗坚,电话:0739-7361372)
(十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电话:0739-7361372)
(十七)农机科教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导农机作业组织发展及作业安全。负责本行业的科研、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外经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组织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推广项目的遴选及计划实施;管理农业机械化科研成果;承办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和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销售)人员培训的管理和机械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程,负责乡镇农机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维修行业和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行业;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和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及农业机械跨区域作业。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机行业管理职能审批工作;受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和驾驶人牌证核发,农机维修(三级)技术等级合格证和农机跨区作业许可证的核发,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审核等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年度检验以及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定期审验。(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电话:0739-7361372)
(十八)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电话:0739-7361372)
(十九)水库移民股。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水库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水库移民资金。(办公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青年路74号农业农村水利局4号办公楼二楼,电话:0739-73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