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蒋坊乡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蒋坊乡
负责人:唐承勇
邮编:422500
电话:0739-7480777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六办分工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文书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政工、人事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财政所
村帐代管中心
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计生、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移民开发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乡容乡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法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负责转播中央及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架设、维护、管理广播电视网络、设备和电视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实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早;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林政服务;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服务;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乡镇农业发展、水利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
(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村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自然资源服务、乡镇规划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负责属地退役军人信息收集录入、研究分析属地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动抓好党员退役军人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动态掌握信息,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