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年7月22日、23日,本局分别收到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邵县迎光乡兵哥生活超市科颗香牌包装南瓜子的检验报告(№:SP-JC202405815)和新邵县巨口铺镇永富批发部的红辣椒检验报告(№:SP-JC202405878),报告显示,南瓜子的检验项目过氧化值实测值为0.78g/100g,标准值为≤0.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红辣椒的检验项目毒死蜱实测值为0.026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0月9日、10日本局分别收到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新邵县小塘镇中心幼儿园猪肉检验报告( No : SP -JC202407817)和新邵县小塘镇清江完全小学猪肉检验报告( No : SP -JC202407833),报告显示,检查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计量单位为 ug / kg ,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分别为15和9.8,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依据为GB23200.92-201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查,新邵县迎光乡兵哥生活超市7月2日在“邵阳市双清区左记瓜籽商行”处进购了21袋涉案南瓜子,总进价为273元。当事人于7月3日将南瓜子上架销售,售价16元/袋,除抽检所购6袋,余下均未销售,货值金额为96元。剩余15袋南瓜子,已被当事人送至龙溪铺执法队,由执法人员焚毁。
新邵县巨口铺镇永富批发部于7月8日凌晨在“邵阳市北塔区贻兵蔬菜批发部”购买涉案红辣椒,进货数量1件共20斤,总价80元,单价8元/kg。上述辣椒于7月8日上架销售,售价4.5元/斤,包括抽检数量在内共销售9斤,余下11斤辣椒在起售第三天后变质腐坏,遂下架丢弃,销售货值额为81元。
湖南乡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涉案产品一刀切有皮猪肉重量共计为514斤,精肉重量共计为82斤,排骨重量共计95斤,按照当事人一刀切有皮肉15元每斤,精肉19.2元每斤,排骨23.1元每斤的销售价格,一刀切有皮肉共计7710元,精肉共计1574.4元,排骨共计2194.5元,涉案猪肉总货值为11478.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上述当事人分别作出的处罚,对新邵县迎光乡兵哥生活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元并罚款5000元;对新邵县巨口铺镇永富批发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1元并罚款5000元;对湖南乡农商贸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478.9元并罚款10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