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中共新邵县委党校筷子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9.25)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新邵县委党校食堂的筷子 ,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本局对该学校不合格筷子进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收到中共新邵县委党校食堂筷子抽检不合格情况后,立即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在餐具清洗的时候,经洗涤剂浸泡的餐具没有用清水对洗涤剂残留进行充分冲洗,导致筷子表面有洗涤剂残留未清洗干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鉴于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整改违法行为,且整改后的餐具经检验符合要求,达到了消除风险隐患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