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3月6日食品监督抽检中,新邵县步步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红(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邵县步步强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该超市采购的不合格批次小米红(辣椒)采购采购数量20Kg,单价5.5元/Kg,总金额110元;销售了20Kg,单价7.36元/Kg,除抽检被买走的样品外,已全部销售完毕,共获利147.2元,违法所得147.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7.2元;3.罚款5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