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放组办字〔2021〕18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邵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第二条 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单位上传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应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发布有关地域名称、领导姓名表述错误等信息,确保政府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 明确“三审三校”责任
(一)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信息拟稿人和信息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规范“三审三校”流程
(一)初审初校
由拟稿人自查自校。主要是拟稿人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复审复校
各单位的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终审终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县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设有部门、乡镇子站的单位,需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原则,各部门、乡镇对本部门、乡镇子站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需相关单位按照“三审三校”签发,由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上传发布。
第五条 严肃“三审三校”纪律
(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均不得上网发布。
(三)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严禁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严禁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四)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附件: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
新邵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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