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23〕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应诉案件统一平台管理,进一步发挥行政应诉促进依法行政作用,根据《湖南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司法厅开发了湖南省行政应诉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现就推广应用该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使用范围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及其他依法负有行政应诉职责的单位。
二、平台访问方式
工作平台采用省级开发、多级应用的开发模式,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具体访问地址为:http://59.231.14.34:8888/。
三、具体实施步骤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对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完成工作平台的部署应用。
(一)平台部署上线
2023年5月22日前,工作平台将正式部署上线,平台使用单位应及时做好设备调试、网络配置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注册审核
2023年6月20日前,平台使用单位完成本单位和人员的账号注册,经主管单位审核后,及时完善基础信息和权限分配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采集案件信息
2023年6月15日起,平台使用单位全面应用工作平台登记行政应诉案件;6月25日前,平台使用单位应将202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行政应诉案件补录至工作平台,确保工作平台数据全面准确,实时更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推广应用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平台,是落实《湖南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行政应诉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工作平台部署应用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宜,高标准完成部署应用工作,及时填报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县政府复议办(县政府复议办:杜翠婷18711926955)。
(二)加强应用,确保工作落实。平台使用单位要加强平台应用,在收到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和裁判文书等材料后,原则应在3日内将行政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平台,确保行政应诉案件“应录尽录”。县政府复议办每季度将对各单位案件录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每年情况将纳入法治督察范围。
(三)加强统筹,严格信息核校。县政府复议办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加强与行政案件管辖人民法院的沟通对接,每季度要对工作平台的案件信息进行核校。对未按要求将行政应诉案件录入工作平台的被诉行政机关要及时督促提醒,防止行政应诉案件不报、漏报错报。
(四)加强防范,确保信息安全。平台使用单位要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平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五)加强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对于技术保障问题,可直接联系工作平台运维公司帮助解决(系统运维公司:侯泽为17796659770);其他问题,向县政府复议办报告。县政府复议办将适时开展工作平台使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正确应用平台的能力水平。
附件:行政应诉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信息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行政应诉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信息表
序号 |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电话 |
联络员姓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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