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8〕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部、严塘镇白水洞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邵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新邵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19号)、《湖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78号)、《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技术指南》《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5号)和政务公开、信息惠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目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2018年6月底前,以全省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建成全县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11122)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的目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超市”,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融合升级平台渠道,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一网”。进一步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展现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的公开平台,公共政策发布、解读的权威平台,政民互动交流的开放平台。按照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融合、数据对接和应用兼容,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统一的前端展现。(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一线”。整合建设全县统筹、县级指挥的“12345”服务热线,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群众咨询、投诉的重要渠道。按统一规划、以县为主、数据集中、规范运作的基本原则,建设全县统一的后台管理系统、数据标准规范、安全防范体系和评价监督体系等,积极推进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热线整合,打造全县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3.“一库”。建设县级统筹、系统架构统一、全县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依托省、市、县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打通县与市级之间的纵向信息流、县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县直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横向信息流,为一体化平台的业务办理提供基础通道。建设拓展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社会信用、企业信用等专题数据库,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促进已建数据库与政务资源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依法共享、依职能使用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4.“两厅”。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政务大厅,推动县本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逐步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深化镇乡人民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实体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底前,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全县无差异化政务服务。统筹建设全县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互联网各种渠道的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网上政务大厅,已单独建设的,要在2018年6月底前按照县网上政务大厅的统一标准和风格完成系统过渡,实现与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的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办、县优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5.“两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覆盖全县的“互联网+监督”平台。以智慧新邵建设为契机,建设全县统筹、统分结合、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推进平台服务向自主终端、微信、微博、移动APP、服务热线等应用渠道延伸。在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总体框架下,加快建设覆盖全县、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监督便捷的“互联网+监督”平台。从民生保障监督入手,逐步拓展到行政效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方面的政务监督,打造集公开、分析、决策、监督、问责于一体的全流程一体化监督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县监察委办公室、县优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2018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审批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标准化要求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2018年6月底前,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建成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2018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编制完善工作流程图。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2018年6月底前,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县优化办、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6月底前,逐步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服务事项和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2020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逐步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优化办、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5.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县一体化服务体系。2018年6月底前,开发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梳理各部门移动客户端可办理业务并按要求逐步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重点提高工商、交通、税务、教育、医疗、社保、户籍等利企便民业务的移动办理能力。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2018年底前,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6.推动网上服务平台延伸。2018年底前,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覆盖到村(社区),逐步建成覆盖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联动、无缝衔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8年6月底,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信息搜索的精准度和便捷度,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信息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办理进度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全部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国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部署,及时对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2018年底前,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交换体系,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和运用。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重点开放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相关、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数据,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2018年底前,建立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3.加快智慧新邵建设。依托智慧新邵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集约化水平,将网上政务大厅等应用迁移上云,在云平台上实现更广泛的数据共享和更深层次的业务协同,为网上政务提供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基础运营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4.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尽快出台我县电子证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相关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统一的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全县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开展政府存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在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率先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5.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全县城市、各类开发区(园区)光纤全覆盖。加大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宽带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网信息源高速接入、网络流量高速有效疏通,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提速降费要求,采取各种办法降低网络资费价格,提升服务水平,让老百姓享受到方便实惠。到2020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Mbps以上接入能力;98%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85%以上自然村实现光纤、4G网络覆盖到村,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Mbps以上接入能力;4G网络实现全面覆盖全县城市、乡镇和行政村。(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牵头单位: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县直各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常抓不懈;要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绩效考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督查事项,并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专家评议、社会监督等作用,在网上政务大厅设立曝光纠错、互动问答、评价分享等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要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问责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组织宣传培训。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拓宽锻炼交流渠道,提高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逐步打造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加强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管理相关资金,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新邵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目标 |
落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升级政府 门户网站 |
建成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2 |
整合建设 12345热线平台 |
整合各部门投诉热线,建设全县统筹、县级指挥的12345热线平台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3 |
建设全县 政务资源 共享数据库 |
(1)初步建成县级统筹、架构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 |
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2)建设社会信用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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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人口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公安局、县电子政务办 |
|||
(4)建设机关法人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编办、县电子政务办 |
|||
(5)建设企业法人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市管局、县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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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社团法人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民政局、县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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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空间地理数据库,并与全县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对接 |
县国土资源局、县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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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实体 政务大厅 和网上政 务大厅融 合发展 |
(1)推动县本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
县政府办、县编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底前 |
(2)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全县无差异化政务服务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
(3)建设全县统筹的网上办事大厅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
(4)已单独建设系统的县直部门完成与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流、数据流对接 |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
(5)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目标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
(6)完善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价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实时评价 |
县优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
5 |
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 |
(1)建成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2)建成覆盖全县的“互联网+监督”平台 |
县优化办、县财政局 县电子政务办、县监察局 |
2018年4月底前 |
||
6 |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
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法制办、各镇乡人民政府 |
2018年6月底前 |
7 |
实行政务服务 事项标准化管理 |
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
县市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编办、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8 |
优化网上 服务流程 |
(1)编制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图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 县优化办、县电子政务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
2018年6月底前 |
(2)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
||||
9 |
推进服务 事项网上办理 |
(1)重点服务事项逐步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优化办 县电子政务办、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
2018年6月底前 |
(2)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
2020年底前 |
|||
10 |
创新网上 服务模式 |
(1)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 |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2)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公众参与机制 |
2018年底前 |
|||
11 |
全面公开 服务信息 |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 |
县电子政务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
2018年6月底前 |
12 |
推进政务 数据共享 |
(1)制定《新邵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
县发改局、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 |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
||
13 |
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和运用 |
建立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14 |
推动网上服务平台延伸 |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覆盖到村(社区),逐步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 |
县政府办、县民政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底前 |
15 |
推进电子 证照应用 |
(1)出台我县电子证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统一的技术应用标准规范 |
县电子政务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市管局 |
2018年6月底前 |
(2)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 |
县电子政务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底前 |
||
(3)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 |
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6月底前 |
||
(4)推动存量纸质证照向电子证照转换,指导各级政府部门用户身份认证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 |
县电子政务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9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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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快新型 智慧城市建设 |
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 |
县政府办、县网信办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经信局、县审计局 县电子政务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
2018年底前 |
17 |
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 |
出台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
县电子政务办、县市管局 |
2018年6月底前 |
18 |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
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4G网络实现全面覆盖全县城市、乡镇和行政村 |
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县规划局 县电子政务办 |
2020年底前 |
19 |
加强网络和 信息安全保护 |
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
县网信办、县公安局 县保密局、县电子政务办 |
2018年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