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 更新时间: 2024-12-20 15:53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 2024-12-20 15:53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邵水入河口断面水质出现反复”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邵水入河口断面、武冈小水等国省考断面水质容易出现反复;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仍不彻底,极易出现新增黑臭水体问题。

二、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提高国省考断面水质质量,改善农村水域环境质量。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1、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方案对县城主要河道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治清单,加快推进整治。投入850万元,全面完成了资江新邵段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按时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我县对黄泥新村、高梓村、长古岭村、顺水村、谷桥村、栗坪村、金塘湾村、金龙村共计8个村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内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100%,在2024年10月底经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验并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意验收。

3、加强监管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涉水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协助指导企业完善排污设施建设,对非法排污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我县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帮扶指导各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了各企业达标排污。

4、全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断面水质综合指数较同期改善4.9%,

五、下一步计划

1、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对涉水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协助指导企业完善排污设施建设,对非法排污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2、拓宽筹措资金渠道,积极筹措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提升改造等纳入各乡镇年度考核工作。从源头破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不稳定运行和“晒太阳”等问题,实现治理能力水平的点上突破带动全县的面上提升。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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