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 更新时间: 2024-12-20 15:58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 2024-12-20 15:58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关闭煤矿矿涌水管控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依据《2024 年邵阳市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可知:原新邵煤业有限公司区域煤矿渗水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直接通过周边沟渠外排(沟渠未硬化),水质呈红色。通过对涌水进行取样检测可知:涌水呈弱酸性,锰监测值为 2.84mg/L,超过标准值 (2.0mg/L)。原新邵县七四煤业有限公司区域煤矿渗水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煤矿矿涌水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水量较小,直接外排。通过对涌水进行取样检测可知:矿涌水呈酸性,锰监测值为 6.04mg/L,超过标准值(2.0mg/L)。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关闭煤矿矿涌水管控,消除环境风险。

三、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四、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针对原新邵煤业有限公司区域煤矿涌水呈弱酸性,锰监测值为 2.84mg/L,超过标准值(2.0mg/L)的情况,采取修建沉淀池,通过定期投加石灰等药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针对原新邵县七四煤业有限公司区域煤矿涌水呈弱酸性,锰监测值为 6.04mg/L,超过标准值(2.0mg/L)的情况,采取修建沉淀池,通过定期投加石灰等药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目前新邵县七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涌水收集处理工程及新邵县新邵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涌水收集处理工程已全面完成。

五、下一步计划

    加强监管、加强项目后期运维监护,定期投加石灰等药剂进行处理。定期开展精准监测,监控矿井涌水排水对下游敏感河流的影响。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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