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发布3号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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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发布3号林长令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2-11-11 11:40
来源: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2-11-11 11:40
9月5日,县委书记、县林长陈历贤签发新邵县第3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令》,要求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林长令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乡镇、村(社区)要建立全覆盖的联林资源保护管理网络,切实发挥“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作用,实行划片包干、巡山护林,做管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源保护责任体系。
林长令要求,强化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2022年新邵县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紧密配合,切实加大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负责执法权限范围内的森林督查违法整斑整改,依法依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按照“处罚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恢复植被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建立“行刑衔接”和联动机制,完成整改工作合力,对于涉嫌犯罪的问题,要做到快侦、快诉、快判,确保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林长令强调,加强巡林护林,严控大案发生。乡级、村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及时发现辖区内林地、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真正做到心中有底数。护林员要开展常态化巡林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并及时报告乡村两级林长,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重大案件发生,否则,对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的护林员将严肃处理。
林长令强调,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追责问效。将森林资源的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纳入2022年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县林长办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重滞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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