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工作
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以上驻县各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所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产业第一”的理念,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工作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计划任务
1.2024年拟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20亿元以上(见附件1)。
2.2024年完成前期项目储备130个以上,按照计划序时推进,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设计、项目预算及财评(见附件2)。
3.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70个,概算总投资129.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09亿元。其中市重点建设项目26个,概算总投资73.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67亿元(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
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分为A、B两类,A类重点建设项目(33个)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设立指挥部,指挥部及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并承担主体责任;B类项目(37个)由项目责任单位或者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并承担主体责任(具体分类详见附件3、附件4)。重点建设项目及指挥部由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
1.指挥部设置原则。一是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调整、删减、合并、设置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二是设立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中有具体的项目建设任务;三是设立指挥部必须是负责一个以上同类型的重点建设项目,或者是点多面广、路线较长的单个重点建设项目;四是项目开工前的用地报批、土地征拆、手续办理难度较大且投资额较大;五是根据重点项目调整情况适时增设、撤并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
2.人员配置。“四大家”一把手统筹协调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不担任指挥部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项目责任单位的县委常委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项目责任单位的分管副县长担任,县人大、县政协副职及县委、县政府其他非实职县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到分管、联系或者协管工作相应的指挥部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必须由项目责任单位一把手和分管副职担任(办公室主任不占常驻人员职数);指挥部抽调常驻人员由项目责任单位在限额职数内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常务副指挥长)审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发文确定,并报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备案。指挥部常驻人员一般不得抽调乡镇工作人员,如项目建设涉及到乡镇的,由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参与,但不纳入指挥部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确有需要的,可在本部门下属机构中抽调人员作为指挥部常驻人员,但不得跨行业跨部门抽调。文件核定的常驻人员职数为最高限额,指挥部应该本着高效精简、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抽调常驻人员。
3.办公场所。原则上所有指挥部的办公地点设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不单独租赁办公场地,如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确无办公用房提供的,须报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后方可租赁。
三、工作要求
1.全力争取上级各类资金。相关单位按照任务要求抢抓增发国债、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拓展专项债投向、加大金融资本支 持等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做好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国债以及部门切块和专项补助等资金的衔接争取工作,足额或超额完成争资争项任务,每月将争资争项完成情况附佐证材料报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汇总。
2.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储备。相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审定的139个前期项目按时按要求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具体时间节点:3月15日前完成立项审批;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4月1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4月底前完成用地及规划许可;6月30日前完成施工设计、项目预算及财评。为推动项目谋划和包装工作,成立项目前期谋划包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及相关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专班及若干行业专班(见附件5);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包装的政策指导、业务指导及项目审查申报工作,必要时根据需要邀请上级发改部门或者聘请权威咨询机构来县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项目策划包装的精准性。同时,将县委、县政府审定的139个前期项目相关前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3.扎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规划、勘探、设计、招投标、实施、质量、安全、资金筹措、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全程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及A类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的日常调度、工作协调、征地拆迁、工程进度推进、施工环境保障等,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计划时序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所在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做好征地拆迁、协议签订、群工矛盾调处、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项目单位及指挥部做好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新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新政办发〔2018〕16号)、《新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8〕17号)、《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10号)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不超概算。
4.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工作督查机制,将重点项目督查纳入“三重点”督查范围。定期督查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三重点”督查办),对纳入年度计划任务争资情况、项目前期完成情况、所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债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年终总考核,每月根据督查进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季度讲评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逐个点评,进度靠前的单位作经验介绍,排名靠后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年底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月督查、季讲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各项目责任单位和指挥部要明确专人,每月将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年终将项目建设总结报送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登录“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7:8089/login.page)注册账号(需湖南省内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进行验证注册),通过平台报送相关项目申报和进度报表数据。
5.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经费和绩效考核计分的依据。(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6)
(1)经费奖励。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与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指挥部或者项目责任单位的工作经费不再按人员测算,指挥部工作经费由项目责任单位单独设账核算,其三公经费不计入项目责任单位三公经费统计范畴。
A类项目每个指挥部安排基础工作经费10万元,年终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3:5:2确定优秀指挥部、良好指挥部和合格指挥部,其中优秀指挥部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良好指挥部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合格指挥部不奖励工作经费。凡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础工作经费减半。
B类项目每个安排基础工作经费3万元,年终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3:5:2确定优秀项目、良好项目和合格项目,其中优秀项目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良好项目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合格项目不奖励工作经费。凡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当年未完成项目总投资10%实物工程量的,不安排基础工作经费。
(2)绩效考核。重点项目工作纳入项目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计分内容,其中基础分占60%,考核分占40%。没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部门取基础分,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其分值构成为基础分加考核分,考核分按照单位实际考核得分折算。被评为优秀指挥部或优秀项目的,指挥部常驻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干部提拔重用、职务职级并行上优先考虑。
(3)严肃追责。对在日常督查和专项行动中因工作推动不力、排名靠后被通报的项目责任单位,视情况按次扣减年终总考核得分,对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程度采取批评、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
附件:1.2024年争资争项计划表
2.2024年前期项目储备计划表
3.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4.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设置表
5.新邵县项目前期谋划包装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名单
6.新邵县重点项目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