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组通〔2014〕 号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4月3日,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对全县14个乡镇的村事务集中办公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看,大部分乡镇能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村级事务集中办公工作,仅有少数乡镇村级事务集中办公工作未完全开展到位。在这次督查中,酿溪镇、雀塘镇、潭府乡、太芝庙乡、大新乡、潭溪镇、寸石镇、新田铺镇、龙溪铺镇,被抽查到的村都按要求开展了集中办公;小塘镇在被抽查的村中,有3个村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因开展“四大”活动在村走访未开门办公;严塘镇、陈家坊镇、巨口铺镇,被抽查的村中有1个村没有开展集中办公;坪上镇在被抽查的村中有2个村未开展集中办公。
从这次督查的情况来看,县直机关群众工作队员下村开展村级事务集中办公的情况较好,但仍有县畜牧水产局、县环保局等单位的群众工作队员未能到村开展工作。
经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对村级事务集中办公开展很好的酿溪镇、雀塘镇、潭府乡、太芝庙乡、大新乡、潭溪镇、寸石镇、新田铺镇、龙溪铺镇给予通报表扬;对集中办公开展较好,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严塘镇、陈家坊镇、巨口铺镇、小塘镇、坪上镇,应尽快着手整改,确保工作全面开展到位。另外,陈家坊镇干部刘正义,严塘镇干部孙大球,巨口铺镇干部肖拓,坪上镇干部张红彬、颜奔新,以及县畜牧水产局驻严塘镇杨塘村群众工作站队员何晋锋、隆海龙,县环保局驻雀塘镇龙头村群众工作站队员谭小辉、张星,没有按照集中办公要求到岗到位,应作出书面检讨。对因中心工作导致群众工作站未开门办公的小塘镇渡头桥村、沙坪村、湴田村的驻村干部应由单位统一作出书面说明。县政府办驻陈家坊镇富阳村群众工作站队员因全省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演练未到岗到位应作出书面说明。所有书面检讨和说明于2014年4月 日前报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本次督查中未到岗到位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给予相应处理。
中共新邵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