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工作,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体要求,“全面、全领域、全员、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部分
餐饮服务环节。以接办集体宴席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快餐经营单位为监督排查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餐饮业凉卤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监测,禁止学校食堂采购、加工野生菌,特别要防范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二)药械部分
(1)监督检查药械单位管理情况。全面检查药械经营单位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和对办公设备、仓储设施、工作人员、运输车辆等的管理情况,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的情况和药械购进、贮存和使用情况,排查药械仓库消防、药械安保、药械配送交通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使用药械的行为。
(2)监督检查特药网络运行情况。全面核查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特药网络数据,检查特药网络运行管理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特药流弊事件发生隐患。
(3)监督检查药械广告发布情况。实时监测新闻媒体药械广告发布情况和药械现场宣传情况,排查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和现场宣传。
(4)监督检查药械市场秩序情况。监督检查药械市场,对人群比较密集的车站、超市、集市等进行重点监督,排查游医药贩兜售药械、药械非法回收、无证经营药械、药械制假售假等非法行为。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部分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条件和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库消防设施情况、治安防范工作、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劳动卫生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制假售假等非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督查组:
组长:隆高良(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藏花、乔志荣、陈新舫、黄桂云
成员:钟丹、石磊
负责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指导。
(二)检查组:
1、餐饮食品安全组
组长:李红强(食品安全监督股股长)
成员:何倜、邓聪聪
2、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组
组长:李德志(稽查股股长)
成员:隆峰、刘佳
3、医疗器械安全组
组长:岳继辉(医疗器械安全监督股股长)
成员:杨涛龙、陈丽
4、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组
组长:张春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股股长)
成员:喻永健、唐中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的排查整治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确保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能职责、检测手段、监管执法“五到位”,将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8日前上报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应急处置。要强化应急职守,严格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
(三)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明确隐患类别,迅速制定综合防范和整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和区域,要派驻督导组实行重点监控。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
(四)切实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负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适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要严格监管执法、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着力强化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