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民政局
- 更新时间:
2020-05-09 17:15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0-05-09 17:15
各乡镇民政办、经济开发区,白水洞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掌握社会救助对象生活状况
各乡镇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积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要做到全面上门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要健全和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救助对象以及疫情感染人员及其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要保障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帮助对象做好防护工作。
二、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要及时给以临时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
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要指导村(居)委会督促供养照料机构和委托照料护理人员认真履行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如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要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严防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