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银行卡(存折)、住院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县农合办或医保站加盖公章的医疗结算补偿单等资料,到县社会救助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批。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