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我县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全面部署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肇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汤先梧,县人民政府二级调研员周芙蓉参加会议。
2020年,新邵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达5.5亿元,参保人数68.9万人,参保率92.88%。其中贫困人口参保人数11.57万人,参保率100%。1-10月,全县共补偿56.08万人次,补偿金额达3.8亿元,其中享受补偿比例提高10%的贫困人口2.69万人次,补偿金额7239.5万元;享受大病保险的贫困人口4144人次,补偿金额746.45万元,医保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解决。
会议指出,医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取得本县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本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今年征缴主体是税务局;征缴标准由去年的250元/人提高至280元/人;缴费时间:个人缴费期限及缴费方式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度一次性交清,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本年度参保和退保手续。会议还对困难群体征缴方式的变化、新生儿参保期限变化、户籍变动等特殊情形中途缴费的规定及缴费目标、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缴费流程等,均做了详细解读和明确。
杨肇晖充分肯定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政策宣传、基层机构征缴队伍、城乡居民参保意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杨肇晖强调,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明确三个总目标,即总任务数70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贫困人口、特困人口、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参保率达到100%,征缴工作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缴标准280元/人,要掌握新政策的区别和突出群众工作这个重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征缴任务。
汤先梧宣读了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