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湘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的要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等稳就业措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县失业保险站对2019年第二批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和计划发放的援企稳岗补贴参保企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7日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80139
县财政局 3602112
县失业保险站 3181291
附件:新邵县2019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第二批申请企业补贴表
新邵县失业保险站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