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人〔2026〕1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继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曾继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孙筱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义成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岳乐安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田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蒋斌斌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甲喜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何焱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谢葵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友同志任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志文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潇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炜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化与大数据实战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星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森林派出所所长;
黄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杰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曙光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民同志任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曙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健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耀同志任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小余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田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玉怀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田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伍志云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章鹏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苏巧巧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力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彩凤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杰同志任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雄同志任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所长;
肖雄同志任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所长;
李超同志任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
刘琪同志任县公安局严塘派出所所长;
晏良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程同志任县公安局小塘派出所所长;
石建新同志任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所长。
免去:
孙武汉同志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宏同志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邱腾飞同志县公安局坪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彦同志县公安局新田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小庆同志县公安局陈家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贵友同志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拥军同志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初新同志县公安局寸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如郴同志县公安局小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曾继武同志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刘亚杰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陈义成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李甲喜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李宗卫同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罗世成同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李艳春同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孙怀邵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李海波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卢庆强同志县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周星同志县森林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