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整116项乡镇权力和责任 52事项赋权至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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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9-11-0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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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对116项乡镇权力和责任进行动态调整,并对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完善赋权事项进行指导,将52事项赋权至乡镇(街道),切实加大赋权力度。

  此次调整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8大类乡镇权力和责任。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三种方式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

  文件要求,省市政务管理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落地实施的统筹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落地实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对需要提交省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可由市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收集上报省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研究解决。

  (文/郭玟)


附件1 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附件2 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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