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如下补充说明:
1.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编制依据补充如下:
① 计价方式: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清单计价,一般计税法,清单审核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配套工程量计量规范;计价审核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
② 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③ 人工工资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130号);
④ 材料单价依据:2019年第六期《新邵县建设造价》、2019年12月《邵阳市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部分材料的市场价及厂家询价;
⑤ 取费标准: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的规定;
⑥ 税率:关于调整销项税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
⑦ 其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函[2019]269号)
2.该项目名称为“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已发布的该项目相关资料上出现的项目名称与此名称不一致则以此名称为准。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事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新邵县龙溪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