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2、《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邵市政发[2022]3号)
二、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要求,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新邵建设。
(二)发展目标。围绕市场主体总量、结构、质量、生态4个维度,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力争达到5.8557万户。其中,企业1.6406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2151万户,个体工商户转企业364户。
(三)重点任务。部署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行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个转企”培育行动、“四上”企业培育行动、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等五大培育行动。
(四)主要举措。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高助企纾困实效、降低企业要素成本、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五大硬核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工作要求。建立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市级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由县委书记陈历贤、县长贺朝晖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周开建任副召集人,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如龙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做好任务落实和督促指导。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知解读机关: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唐庆武,联系电话0739366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