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属于农业户口或户籍在村、组等农村基层单位;父母在县城关务工就业,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其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好流入本辖区内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城区小学就读,免交借读费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赞助费。自行择校就读的,按相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手续的办理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随父母到酿溪镇就学,可凭以下“三证”材料到酿溪镇中心校(电话:3661055)申请入学:①父母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②暂住证或租房合同;③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非起始年级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和学籍证明。
2、申请入学时间为开学前一周(8月下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