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及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 来源:政府网站管理人员
  • 作者:
  • 更新时间: 2014-10-16 02:43
来源:政府网站管理人员 更新时间: 2014-10-16 02:43

 

 

事项名称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补贴申领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
办事依据
《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
受理机构
新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中心受理培训)
决定机构
新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条件
年龄在16至45周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
申请材料
(一)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填写《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员培训就业名册》及录有名册信息的电子文档;
     2、培训券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学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实现就业的有效证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工资证明或企业招用证明;在社区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提供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协议;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录有上述参加职业培训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培训工种、培训起始及结束时间、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6、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二)农村低保户参加培训后申请扶贫培训补贴,应填写《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培训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农村低保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领取农村低保金的银行账号。
     (三)定点鉴定机构申请鉴定补贴,应填写《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单位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定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办理程序
一、培训学员到定点培训机构登记报名,定点培训机构审核申请资料与学员身份;
二、定点培训机构做好学员认定:
1、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需求编制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选用合适的教材,并在开班前报县就业服务局;
2、每期培训班开学5天后,培训机构应将学员名单、任课老师名单、培训工种、课程设制、课时安排、就业方向向就业服务局备案。
三、   职业培训的审核
1、县就业服务局接受培训机构开班报告,5天内派专人联同劳动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考核确认
2、在培训时间内定期与不定期监控培训工种与质量
3、经培训、鉴定合格且当期转移就业率达到80%。
四、补贴资金的审核:
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相关单位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最长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审核程序如下:
     1、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在当地劳动保障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同时公布当地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将审核材料转移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五、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转来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季度将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的补贴资金划入其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将给予农村低保户的扶贫培训补贴资金划入其领取低保的银行账户,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劳动保障部门。
办理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收费情况
职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分别享受A类1000元、B类600元、C类300元的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按鉴定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分别享受A类150元、B类120元、C类100元的补贴。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湖南省农村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推荐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学员名册》、《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券》、《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培训补贴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单位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
监督检查
新邵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咨询渠道
http://www.xinshao.gov.cn或0739-3680139
责任追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应路25号
乘车路线
乘疗养院至一中或水泥厂至大坪公交车至县劳动局浊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