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和学考期间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
文件名称: 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和学考期间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20007/2021-40009 发文编号: 新政通〔2017〕7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新邵县
发文日期: 2017-06-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6-05 有效期: 2022-06-05

索引号:4305220007/2021-40009 文号:新政通〔2017〕7号 统一登记号:XSDR-2017-000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有效期:2022-06-05
签署日期:2017-06-05 登记日期:2017-06-05 所属机构:新邵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7-06-05 公开责任部门: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考和学考期间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的

   告

新政通〔20177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6月7日—8日)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6月11日—13日)在即,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和学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高考和学考期间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期间,新邵一中、新邵八中、酿溪镇中学3个考点周边各商铺门店、饮食摊点和小商品流动摊点,要服从县城管、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卫计等部门统一管理,严禁销售霉烂、变质、过期、有害有毒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叫买叫卖。

二、加强考生食宿地和考点周边噪音、空气污染治理。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地和考点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网吧、娱乐场所等一律停工、歇业,严禁举办各种商业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噪音,严禁使用高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考点300米以内房屋出租户、旅店、酒店、宾馆严格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检查,严禁接待身份不明人员和携带非法通信设备人员入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高考期间,县招考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对破坏考试环境、影响高考和学考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五、考试期间(每日8:50—11:40、14:50—17:10),全县所有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屏蔽仪,可能在一定区域内对无线电通信造成影响,请广大居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六、考试期间,每日7:30—9:30、13:30—15:30,对各考点门前和周边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喇叭,严禁随意泊车;英语听力考试 (6月7日和13日下午2:40至3:40)期间,资江河道严禁机动船只通航,对广大居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便,希望给予理解和支持。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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