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应急管理能力,确保按期完成湖南省广播电视局下达的老少边区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县农村广播“村村响”为基础,融合湖南有线新邵网络有限公司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等,纵向与国家、省、市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全县各部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平战结合实时发布应急广播信号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全县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1.搭建应急广播平台。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乡(镇)、村(社区)分别负责本级应急广播平台的搭建或升级改造。县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搭建本级应急广播系统播控平台(包含制作播发和调度控制系统),负责指导原有“村村响”广播系统的更新改造,实现应急广播功能,并与市、省应急广播平台无缝对接(以后统称为应急广播系统,不再称为“村村响”)。
2.构建传输覆盖网络。以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我县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补充,由“村村响”广播传输覆盖网络、调频、有线数字电视、IPTV等多种类型的节目传送站点、传输干线、发射台站等组成的应急广播信号传输覆盖网。在各级应急广播平台的统一调度下,各传输覆盖方式互为补充备份,实现覆盖资源最优利用。
3.完善应急广播终端。应急广播终端主要包括应急广播智能终端、收音机、电视机、移动终端等,实现农村行政村户外终端基本覆盖。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点、救灾避害场所、景区景点、健身广场、防空地下室等重点区域户外终端建设。每个行政村、乡镇机关至少配置1个具有双向互动功能的多模终端。
4.加强互联互通共享。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警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传播发布相关应急预警信息,县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统一归口到县融媒体中心,各职能部门应急信号按轻重等级直接接入县融媒体中心机房,有序实时发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丹
副组长:张明艳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融媒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组织与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
县委办、县政府办:指导、督促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范畴。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县应急广播体系播出内容的整体规范,牵头制定《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播出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应急广播体系正常运行,发挥预期功效。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行政管理;负责协调县直单位、乡镇推进应急广播项目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工程验收,负责专项资金监管和安全播出监管。提供专用办公场地、办公电脑及宽带数据网络,建成应急广播体系监管平台。
县财政局:按照“事权一体化”原则,负责统筹安排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应急广播体系使用规范;指导推动相关部门积极使用应急广播体系开展预警处置;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应急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及时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供专用办公场地、办公电脑及宽带数据网络,建成应急广播体系分前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方案编制和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负责应急广播县级管理播控平台的搭建工作,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播出系统要与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收应急广播信息,及时在部分或全部频率频道播出应急信息;组建县级应急广播运维管理队伍,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在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管下,开展应急广播设备签收、安装及检验,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成后日常管理和运行及技术维护工作;通过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整合传媒资源,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增强宣传报道传播能力;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使用营造良好氛围。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通过应急广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共享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监督指导应急广播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阻碍应急广播设施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共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共享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情防范等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体系建设内容,协助做好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规划设计,战时提供防空报警通信保障支持工作。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主要街道、广场应急广播终端音柱位置的科学设计和布局。
县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洪水、干旱等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为应急广播平台提供通信传输覆盖网络支持,应急广播平台与通信运行商的集成播控平台对接,通过光缆建立传输通路,采用IP方式和以太网接口,传输应急广播信息和指令,负责从运营商中选优,为应急广播终端提供优质物联网通信网络,统筹协调通信运行商、铁塔公司,提供应急广播传输免费杆路共享支持。
县乡村振兴局:将应急广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范畴,提高各地建设好应急广播的积极性,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负责及时提供环境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预警等应急工作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应急广播技术系统建设,在各类生态公益林保护地、天然林、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重点区域部署应急广播,并保障林业应急广播建设经费,及时共享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县气象局:负责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警报和评估,及时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应急广播平台和户外终端的供电保障,加强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广播系统供电保障,提供应急广播传输免费杆路共享支持,配合做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维护的电力施工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加强本区域应急广播体系的管理运行,健全乡村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管理,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应急广播系统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
我县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编制方案(2022年1—3月)。全面启动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成立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建设计划,制定《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新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报批。
第二阶段:组织动员(2022年4—5月)。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适时组织召开新邵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召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动员会,明确村组职责,落实专管人员。按照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审核批准的《新邵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中编制的工程建设预算,县财政局积极协调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资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加快应急广播建设项目推进,配合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和县应急广播机房选定、设备安装等工作,督促中标厂家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县级应急广播播出总前端设县融媒体中心、监管平台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应急广播分前端设县应急管理局,实现应急广播信号进入移动互联网和有线数字电视平台。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2年6—8月)。全面完成15个乡镇平台、413个行政村(社区)平台及613个广播终端建设,逐一调试并完成省、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联调,基本实现分级负责、统一协调、可管可控、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衔接安全的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目标。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适时牵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22年9—10月)。查漏补缺,进行工程决算和工程验收,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经费保障
为保障我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两部分组成。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县广电主管部门商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管理维护制度,保障必需的建设、维护经费,终端电费由乡(镇)、村(社区)自行承担。
六、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全县应急广播使用长效机制,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体局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对工程开展和工作绩效等情况加强跟踪调度;县广播电视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应急广播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信号畅通,建立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广播长期发挥作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自即日起,原《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33号)一并废止。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