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新邵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新邵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主要发灾区域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有关资料反映,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分析,坪上、寸石、潭溪、潭府、太芝庙、陈家坊、龙溪铺、巨口铺、大新、迎光、新田铺等乡镇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区。新龙矿业、昆仑矿业等矿山极易发生因采矿诱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矿渣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G207、S236等公路沿线要预防山体滑坡、崩塌灾害。河堤、水库要严防管涌。同时,要严防各类建设工地因不规范施工而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二)主要发灾时段预测
主要发灾时段为4-9月,其中5月上旬至7月下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强降水时期,特别是小时降雨量达到20毫米时要加强预警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1.矿山:矿山企业违反开采规程,短期无序、破坏性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面塌陷;造成山体陡坡,形成山体滑坡和崩塌。
2.坡脚开挖、切坡建房:破坏山体原始应力平衡,当汛期来后,雨水渗透到坡体内,造成坡体下滑。
3.因地质构造因素,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多。
二、防灾措施
我县每年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严重地质灾害区(点)。针对我县实际,今年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发生。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驱动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各种知识,重点宣传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危险性,普及汛期灾害防治的基本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增强自我防灾能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民政、发展改革、科工、水利、交通、住建、气象、卫健、财政、农业农村、林业、应急、商务、教育、生态环境、文旅、公安、武警、消防、交警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防治地质灾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应急预案,落实专人专点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树立有备无患意识,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确保防灾抢险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隐患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防治措施,切实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出现险情时,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紧急疏散、应急抢险和灾情速报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定期进行排查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动态监测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三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五)加强对采矿活动监管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禁乱采滥伐和超深越界开采,有效防范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严格按照《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六)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演练、灾变险情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及治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争取国家投资,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工作。
附件:新邵县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