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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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11-10 16:50
来源: 更新时间: 2018-11-10 16:50

—2018年10月3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卢细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各位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今年我县年初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增长比例为7.1%,总任务为90039万元。预算调整时收入总任务不做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今年我县年初人大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400万元,根据目前国土收入情况,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00万元,全年总收入为554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A、今年支出调整总的原则是:坚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坚持保障必须保障的、压缩可以压缩的、支持确需支持的。

B、支出调整情况:此次调整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5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883万元

教育支出389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31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30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320万元

其他支出500万元

C、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后财政平衡情况:年初预算安排的预算收入为198490万元,此次预算调整调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350万元,调增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2000万元(预计),预算调整后,全年预算安排的收入总额为22084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为198490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净调增支出22350万元,预算调整后,全年平衡。

Ⅱ、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A、支出调整情况:此次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5000万元。

B、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财政平衡情况: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400万元,此次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00万元,预算调整后,全年总收入为554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0400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000万元,预算调整后,全年总支出为55400万元,当年收支实现平衡。

二、2018年财政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收入完成难度大。

1、连续多年收入高基数、高增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近年来,我县影响环境生态等企业相继关闭,造成税源减少。

3、我县税源高度集中于资源和建安房地产两个方面,受资源价格下滑、降雨量减少、小河街棚户区改造迟缓、部分政府项目的停建和压缩等因素影响,给今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4、结构性减税及减税降费诸多惠民政策落实等导致“两个所得税”预计减收2000万元。

5、今年的新增耕地增效挂钩指标交易收入无法实现(上年完成了2683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任务为28500万元),直接影响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财政支出越来越大,年内实现收支平衡较困难。

1、前几年为确保县域经济建设,县域重点建设资金已挤占预内资金8亿元。

2、由于整个经济形势未明显好转,省级财政也很困难,省级财政对下资金调度未达到正常水平,致使资金调度紧张,保正常运转困难。

3、今年扶贫支出、新增的刚性支出和还本付息支出一并挤占了预算内“三保”支出,导致预算内资金的调度特别困难。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强化税费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继续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制订更加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以更加细化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国税、地税、财政、国土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依法治税管费,严肃征管纪律,加大税费征管和稽查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创收积极性,努力构建“共管创收”的长效机制,严防税费不跑、不漏。

(二)从严控制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削减其它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执行人大会通过的年初预算,有预算就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各单位因运转困难理由新增支出原则上不再安排。

(三)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的支持力度。

由于我县财源基础薄弱,财政自给程度低,财政支出中有75%以上来自上级财政支撑,同时由于当前影响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较多,而各项新增支出刚性强,增支额大。因此,我们将面临更突出的收支矛盾,实现收支平衡的任务异常艰巨。必须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转移支付的力度、新增债券额度和资金调度支持,以缓解我县财政压力。

(四)对重点项目采取 “停、缓、调、撤”等措施,减小支出压力。

按照优先“三保”原则,对事关重大民生和新邵重大发展的项目在可能的前提下确保实施,对于其他无资金来源的和一些不是急切的项目采取“停、缓、调、撤”等措施,以减小财政支出压力。统筹做好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当前财政运行的综合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税工作面临的困难和矛盾相当突出。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财政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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