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局、国税局的税收征管情况,6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共完成财政总收入109188万元,为预算(按调整预算,下同)的99.06 %,比上年(按同口径,下同)增加7625万元,增长7.51%。其中:国税完成29046万元,为预算的85.43%,比上年增加8033万元,增长38.23%;地税完成28441万元,为预算的98.07%,比上年减少2424万元,下降7.85%;财政完成51701万元,为预算的109.49%,比上年增加2016万元,增长4.06%。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年完成支出415225万元,比上年增加44133万元,增长11.8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847万元;教育支出849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2517万元;环境保护支出666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6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17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16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1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29万元;其他支出6245万元。
3、决算草案情况
2016年我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820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99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5620万元,上年结转2585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00万元,调入资金5339万元,用于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财政收入总额为49372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415225万元,上解支出20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220万元,结转下年34223万元,为了体现当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将当年支出缺口15000万元暂列往来进入2017年列支,收支两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年初预算:
2016年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560万元,安排相应基金预算支出15560万元。
2、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9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11 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100万元,上年结转68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7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为15005万元,上解支出62万元,调出资金27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转769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1、年初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720万元(六项基金),其中:保险费收入420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6199万元(含上级财政安排资金),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和调剂收入等14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350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6年县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840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比年初预算增加3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
2016年县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791万元(不含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比年初预算增加1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累计结余8049万元。
二、对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1、县域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煤矿企业的关闭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创建国地两税联合办税机制,强化税收风险应对措施,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6年度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09188万元,比上年增加7625万元,增长7.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5225万元,比上年增加44133万元,增长11.89%。
2、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成效明显。一是2016年上级财政对我县的转移支付达304939万元,比上年(286920万元)增加18019万元,增长6.28%。二是新增债券收入27800万元。
3、民生支出继续加大。2016年县本级支出预算中各单位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未增加新的口子,并在2015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统一压缩10%。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5134.7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51.58万元,下降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率为22.39%、农林水支出增长率为13.3%、住房保障支出增长率为22.24%,均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长率11.89%。
4、财政改革持续推进。一是2016年财政局对部分预算单位和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减了人武部、旅游局等20个部门单位及16个项目6404.07万元支出预算;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进一步拓展。至2016年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预算单位达145家,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统筹调度资金的能力;三是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完善涉农资金的管理。2016年新邵县整合涉农资金8624.4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资金3900万元);四是清理存量资金,盘活财政资金。至2016年底财政共清理存量资金8727.21万元(其中2016年226.4万元),共盘活存量资金5907.66万元(其中2016年4092万元),2016年底按存量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回2574.95万元存量资金作为财政可用财力重新分配;五是启动PPP项目,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2016年新邵县资江防洪风光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右岸)已进入省财政厅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库并经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个亿。
但是,2016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收入未完成,税收占比偏低。
近年来,受我县实体经济不景气、小煤矿关闭、房地产开发建设萎缩、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及缺乏新的税源等因素的影响,2016年预算收入未完成。2016年全县共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09188万元,为预算(110219万元)的99.06 %,其中:国税完成29046万元,为预算的85.43%;地税完成28441万元,为预算的98.07%;财政完成51701万元,为预算的109.49%。2016年税收收入合计55877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51.18%(2013年为69%、2014年为58%、2015年49.68%)。税收占比偏低,财政收入质量较差。
2、预算不细化、不完整。一是非税收入预算支出8300万元未安排至使用单位及具体项目;二是年初可预见的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而作预算调整。2016年预算调整调增支出74771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规模的43.79%,同时存在年初可预见的支出45500万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15500万元、重点工程建设支出3000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作预算调整安排(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不足无法安排)。三是部门预算由于相关收入(部门结余资金和事业单位的事业经营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相应的支出也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部门预算不完整。
3、预算收入执行不均衡。2016年财政收入入库比例最高的月份为6月、12月,分别达到全年财政收入的21.52%、20.15%;入库比例最低的月份是8月、11月,分别为全年财政收入的2.63%、0.8%。财政收入入库不均衡,存在突击入库的现象。
4、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巨大。资金需求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困难,严重依赖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2016年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15225万元,而来源于上级补助收入达309925万元;2016年支出缺口15000万元列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
5、虚增财政收入现象严重。2016年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35万元,占当年收入的22%。
6、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张,财政风险明显加大。至2016年底,县本级财政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459686.2万元。2016年本级财政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9388万元,预计2017年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4211万元(以2016年底债务余额为基数)。债务逐年增加,还本付息压力突出,财政运行风险加大。
三、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调整、批复、公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度县财政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但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较粗糙,且赤字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经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发现:新邵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缺少项目收入、支出预算依据及其他资料说明,同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收入1358万元,支出1699万元,支出缺口341万元。
3、赤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全年预算安排的收入总额212528万元,全年预算安排的支出总额245501万元,财力缺口32973万元。预算调整后财政收支不平衡,赤字32973万元。导致2016年年底决算财力缺口15000万元(津贴补贴5667万元,乡镇津贴2932万元,非税5413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在2017年预算安排。
4、预算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
经查阅县政府及财政局官方网站,2016年存在部分预算信息未按规定公开,如预算调整情况、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等内容。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入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收入未及时上解国库221.49万元
①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解国库143.56万元。至2016年底财政非税收入应上解未上解政府基金收入21.22万元,罚没收入26.92万元,专项收入2.27万元,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78.43万元,国库管理的国有资源收入14.72万元。
②价格调节基金29.5万元未及时上解国库。新邵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2月份之前代征的价格调节基金29.5万元作待查收入未及时上解国库(2017年1月24日已入库)。
③代征代收税款未及时上解国库48.43万元。2016年12月由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地税委托代征代收单位)代征代收的车船使用税48.43万元未及时上解金库,其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6.35万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8.96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17.94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15.18万元(2017年1月已缴县金库)。
(2)部分预算收入执收未到位12892.93万元
①由县国土局执收的湖南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娄底市锦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土地出让金收入6050.5万元未执收到位。
②由县国土局执收的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2807.4万元(其中:2011年至2014年2257万元,2015年291.4万元,2016年259万元)未执收到位。
③由原物价局(已并入县发改局)执收的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价格调节基金391.63万元(其中:2011年至2014年339.55万元,2015年52.08万元)未执收到位。
④由县矿产资源税费统征办执收的长三排采石场等30家采石场相关税费255.56万元(含以前年度旧欠)未执收到位,其中:国税收入65.57万元,地税收入189.99万元。
⑤由县国税局执收的国税收入未执收到位2237万元。至2016年末,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新邵县七四煤矿有限公司两家停产企业欠缴国税收入2237万元(往年陈欠2237万元)未执收到位。
⑥由县地税执收的地税收入未执收到位1150.84万元。 至2016年末,湖南湘林人造板有限公司、湖南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欠缴地税收入1150.84万元(本年新欠684.56万元,往年陈欠466.28万元)未执收到位。
(3)部分预算单位违规收费512.4万元
2016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等30个预算单位无项目收费许可收取工作经费512.4万元。
(4)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35.11万元
①虚增其他收入2540万元
2016年县财政为完成非税收入任务,用尚未确认的收入2540万元作“非税收入-其他收入”预缴入库。
②将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作罚没收入入库495.11万元
2016年财政局监督股收缴县教育局2007年至2014年的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结余资金495.11万元,以罚没收入缴入非税局,并全额用于县职业中学征地和围墙建设。
③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16700万元
2016年6月末,为完成县财政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双过半任务,从国库拨款16700万元至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总预算会计账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非税局又以其他收入入库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
④基金收入作一般预算收入入库4800万元
2016年将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一般预算收入”入库4800万元。同时年底将“基金预算支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800万元调为一般预算支出。
2、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列支出68028.8万元
①2016年底,总预算会计将未拨付款项列支出67089万元,账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66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37万元。同时将未付款项指标转入财政专户29630.3万元;转入财政特设专户37458.7万元。
②2016年底,总预算会计将未拨出财税分成及单位补助资金列支出939.8万元,账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同时增加“其他应付款-财税分成及单位补助”939.8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支39922万元
2016年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支出数实为52098万元,但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入库12176万元,缺口39922万元,年底转列“预算预拨经费-国土收支亏损”39922万元。
(3)违规拨付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2048.4万元
2016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拨付县各工程指挥部、县城建投资公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乡镇、机关等各种工作经费2048.4万元。
(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收入挂往来258.6万元
2016年12月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代扣代收各预算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258.6万元账列“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科目,未及时上缴金库作预算收入。
2、未及时清理往来账15969.08万元
(1)至2016年底,总预算会计“借出款项”科目余额14191.69万元。
(2)国库与预算衔接不及时未处理往来资金790.3万元
(3)非税局专项资金账应收账款987.09万元
2016年年初非税局专项资金账应收款余额为1140.54万元,当年新增借款0.32万元,收回借款153.77万元,应收款年末余额为987.09万元,其中部分企业已不存在,如新邵酒厂、冶炼厂等。
(四)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拨付专项资金1196.6万元
(1)交通专项资金:交通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715万元。2016年从“2013年湖南省重点公路国省补助资金(新邵县酿溪至龙山林场公路)”中拨付县沪昆高铁邵阳北站站场指挥部建设款715万元。
(2)违规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481.6万元
①超标准拨付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和平台建设资金145万元。
②超范围拨付公共就业服务经费336.6万元。2016年超范围拨付县就业服务局工作经费95万元,拨付到9个乡(镇)政府、2个村、2个社区等单位培训费87万元,拨付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拨付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生活补助144.6万元。
2、县公共汽车公司虚报营运车辆套取成品油补助资金57.86万元
县公共汽车公司上报2015年度营运公交车58台,县财政局拨付县公共汽车公司58台营运公交车油价补贴资金186.46万元。经审计延伸调查,县公共汽车公司2015年实际营运车辆为40台,虚报营运车辆18台,套取成品油补助资金57.86万元。
3、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512.38万元
①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4293.38万元
2016年结转下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7283.97万元,其中:2015年1362.07万元,2016年5921.9万元。2017年已调剂使用2990.59万元,至审计日止未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293.38万元,其中:2015年1246.07万元,2016年3047.31万元。以上资金都有专门用途但停留在预算账内未发挥资金效益。
②粮食补助资金:2016年底粮食补助资金结余219万元。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45.4万元,玉米良种补贴38.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29.8万元,小麦良种补贴5.2万元,以上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余。
4、需收回预算或调账处理的专项资金1249.84万元
(1)总预算会计不需拨付应收回预算重新安排的资金617.1万元
(2)国库专项资金账“其他应付款-老停办企业资金”结余款11.14万元应收回预算作财力重新安排。
(3)社保专账需收回预算或调整处理的资金616.6万元
(4)不需支付的粮食风险基金(家庭农村补贴)5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专账中家庭农村补贴专项资金2016年年初结余130万元,2016年支付给农户2014年——2015年家庭农村补贴125万元,剩余5万元因农户未种植(项目一定三年)而闲置在帐上未付,应收回预算。
(五)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未按政策全面实行集中采购
新邵县2016年政府采购规模18180万元,其中公开招投标14862万元。部门预算和财政总预算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按政策全面实行集中采购。
2、未按《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计提相关资金
新邵县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入库12176.2万元,出让面积149314平方米。新邵县财政局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年初预算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但未按规定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教育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调节专项资金等五项资金。
(六)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清理或变更已撤销机构的财政专户
新邵县原会计核算中心于2013年已撤销、主要负责人已调离,由于工作需要保留的原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四股的部分职能已于2017年3月并入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但以原会计核算中心开设的23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名、银行印鉴均未变更。
2、无法兑现的原基金会存折抵银行存款37万元
经核对国库专项资金账的银行存款发现:原新邵县酿溪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栗山分会的股金存款单抵银行存款37万元(住房资金),其中:3张定期股金单27万元,1张股金存折10.82万元(利息0.82万元未入账)。农村合作基金会已于98年撤销,该四张存折目前无法兑现,造成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3、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4033.9万元
2016年度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4033.9万元,收回当年借出的财政资金10685万元,收回老欠款595万元,当年借出未归还的3348.9万元。
(七)政府债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使用重点工程贷款资金14507.82万元
①重点工程贷款资金违规支付工作经费525万元。2016年度从重点工程建设贷款资金中支付新龙矿业新增产能项目指挥部、湘商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3个项目指挥部(或办公室)等工作经费525万元。
②重点工程贷款资金违规支付县农商行改制款13982.82万元。2016年县原农村信用社改制,县政府用商用土地置换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20000万元,后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从重点工程建设贷款资金中支付10000万元用于回购置换不良贷款土地资产的50%,同时返回县通乡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置换土地过户税金等3982.82万元。
2、债券置换资金未及时置换存量债务及解除原债权关系11005万元
2016年新邵县共收到省财政厅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资金64320万元,2016年已置换存量债务40134万元,回补国库库款垫付债务资金13181万元,未及时置换国开行、新邵建行存量债务及解除原债权关系11005万元(国开行7305万元,新邵建行3700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做出了责令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自行上解、调账、收回等审计决定,有些问题财政税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纠正。
四、2016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2016年是换届年,在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纪检会、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三单位领导重视,相关工作人员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县审计局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顾全县委换届大局,按时完成县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2016年度县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年初安排经责审计项目10个,审计责任人12名;年中临时增加审计项目3个,责任人3名。完成审计项目13个,审计责任人15人,其中:县直党政机关领导6人,乡镇领导6人,事业单位3人。被审计对象中,正科级15名;离任审计7名,任中审计8名。查出违规金额845.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69万元,决定收缴县财政102.6万元。对被审计对象从“部门事业发展”、“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财经法纪执行”、“个人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进行了责任界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处罚。
总体来看,我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逐步增强,违规金额减少,“三公”经费较2013年大幅下降,尤其是公款考察费几乎为0。未发现被审计对象个人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但是单位依然存在超标准接待、滥发津补贴、人员超编等问题。
1、公务接待函制度未执行,招待费开支仍然较大。2016年所审计的13个单位两年列支招待费1477.3万元。
2、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滥发津补贴现象依然严重。主要体现在:一是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经费超标准。我县下文规定的标准是社会抚养费收入的20%,但镇乡实际执行的标准是45%以上(含村级)。如陈家坊镇超标准列支186.5万元、寸石镇超标准列支141.9万元、迎光乡36.6万元。二是各单位违反规定乱发各种补助。
3、单位超编现象普遍。2016年审计的13个单位中,除商务局和电视台外,其他11个单位全部超编。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6年完成道路桥梁、水利、土地开发、城区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工程造价审计152个。审计送审造价70883.6万元,审计核减造价9558.4万元,审计核减率为13.48%。其中小溪路提污泵站及河堤管网改造工程,送审造价409.2万元,审计核减造价101.8万元,核减率25%。通过审计,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遏制了基建投资领域的消极腐败行为。
(三)积极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扎实开展行业审计
根据省厅和市局安排,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人防系统下洞
费补助发放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了县人防办存在超标准发放下洞费补助问题;8-9月组织开展了新邵县本级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重复参保、统筹地区部分未实现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已参保参合低保户未获得个人缴费资助、部分人员重复参保、重复报账等问题,大部分问题医保部门已整改落实,对个别人员骗取基金的问题已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10月又派出2名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扶贫资金审计;11月派出5人审计组参加全市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五、审计建议
1、积极培植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通过建设湘商产业园,招商引资,壮大工业;发展白水洞、长寿村及特色乡村旅游经济,做强旅游产业。不断培植税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2、合理确定税收增长计划,强化税收征管。税收计划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国家宏观财政政策相衔接。近几年税收收入预算增长幅度过快(2015年20.97%,2016年21.74%),但预算执行均未完成年初预算指标(2015年78.79%,2016年90.97%)。
3、全面清理存量资金,推进财政零基预算改革。2016年底各部门非项目指标结余(财政专户,含单位经费及往来资金)44911万元(2017年已安排使用38673万元,至2017年3月30日止项目资金结余6238万元)。该资金既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性,又影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对非项目资金结余(不含权责发生制列支项目)在年底应予以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下年度的财力重新安排使用,合理确定预算支出,完善部门的全口径预算编制,全面推进零基预算。
4、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规范操作流程。2016年特批医药费列支178.9万元。特批医药费一是无政策依据,从医改的目的看有失社会公平;二是特批医药费审批程序过于简单。仅凭本人报告经相关领导审批,无医院诊断证明、医院住院发票或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单等资料;三是对象上存在相当一部分人员年年享受的现象。因此,建议在没有建立公务员补充医疗政策前,出台有关公务员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范操作流程。
5、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将政府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争取债务置换延长债务期限和降低债务利息负担,同时应根据经济发展需求,结合本县财力,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水平。三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强管理。同时完善偿债准备金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政府债务违约,影响财政正常运行。
6、全面清理“僵化”的指挥部账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原会计核算中心四股管理的小溪电站、塘口大桥等36套项目工程指挥部账套,教育、发改、水利等单位的20套专项资金核算账套,工程项目已完工,原指挥部已撤销、人员已解散,多年无资金往来。鉴于会计核算中心已撤销,各单位已成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机构,建议原指挥部账套结余资金收回预算重新安排、单位专项资金账移交各单位自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