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数字化多功能动态DR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2]000029
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22]019
项目名称:新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数字化多功能动态DR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数量
01 新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数字化多功能动态DR机采购项目 数字化多功能动态DR机(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否 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1)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方式:18807392765
联 系 人: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联系方式:0739-3668555
联 系 人:黄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电 话:18807392765
4.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佩戴工作牌出入,严禁吸烟,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并承诺入场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2022年5月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