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15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故分级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
2.2 风险分析
3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3.2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3.3 现场组织机构
3.4 专家组
3.5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4 监测预警
4.1 预防监测
4.2 预警分级
4.3 预警发布
4.4 预警变更和解除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2 先期处置
5.3 应急响应
5.4 现场紧急处置
5.5 应急结束
5.6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保险理赔
6.3 调查与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及信息保障
7.2 队伍保障
7.3 物资装备保障
7.4 交通保障
7.5 医疗保障
7.6 经费保障
8 预案管理
8.1 宣传培训
8.2 预案演练
8.3 责任追究
9 附 则
9.1 名称解释
9.2 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9.3 预案实施
10 附 件
10.1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
10.2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流程图
10.3 涉及乡镇、管道企业联系表
10.4 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10.5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表
10.6 天然气长输管道风险分析表
10.7 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
10.8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走向分布图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县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依法、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暂行办法》《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邵县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邵县行政区域内陆上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管道、阀室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1.4 工作原则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布局规划,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整合多方应急救援力量,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的乡镇、管道权属企业要依靠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5 事故分级
根据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以上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行政区域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共有2条,总长度约49.9公里,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管理单位2家。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见附表10.5。
(1)湖南中石油昆仑湘娄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天然气长输管道1条,新邵县行政区域内总长约35.6公里。
(2)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涟新分公司新化天然气支线管道1条,新邵县行政区域内总长约14.3公里。
2.2 风险分析
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中毒窒息等特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中毒窒息、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中毒窒息、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根深植物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中毒窒息、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3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管道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管道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
职责:
(1)指挥长:负责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全面组织指挥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类型可增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
(3)县管道指挥部主要职责:召开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向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汇报事故处置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收集掌握涉及事故有关信息,综合分析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相关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3.2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管道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组织协调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县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
(2)县应急管理局: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组织调集天然气长输管道救援队伍、救灾装备和救灾物资;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和总结评估。
(3)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做好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
(4)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县委网信办:负责指挥协调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
(6)县民政局:协调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
(7)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管理工作,保障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事发地地质灾害信息,并制定应对措施。
(9)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制定因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方案,牵头做好污染区域污染防治处置工作。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受损害或者受威胁的工程建筑、公用设施等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11)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运输。
(1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灾区产品质量;参与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
(14)县气象局:做好事发地气象保障服务,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对暴雨(雪)、寒潮、低温、道路结冰、大风、雷电、冰雹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15)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16)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县管道指挥部可调整成员单位。
3.3 现场组织机构
3.3.1 现场指挥部
县管道指挥部在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县管道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
3.3.2 应急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为主,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和发布,协调解决救援工作有关事项等。
(2)抢险救援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主,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抢险救援等。
(3)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为主,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当地社会秩序维护和交通运输工具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工作等。
(4)医疗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局为主,负责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等工作。
(5)通信保障组: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主,负责组织现场通信保障,组织恢复灾区通信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为主,负责被疏散人员的安置、抢险物资的供应、道路修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县民政局为主,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工作。
(8)调查处理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为主,按规定组织开展一般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较大事故调查。
3.4 专家组
县管道指挥部成立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专家组。专家组为本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
3.5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件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 监测预警
4.1 预防监测
(1)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的隐患信息,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
(2)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当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4.2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依次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Ⅱ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实行分级发布、报告和通报,并实行依申请发布和统一发布相结合的制度。
(1)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预计事发地的县管道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同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
②Ⅲ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并同时上报省级部门。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发布三级和四级预警信息。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按照法律、法规级别权限的规定,审批后授权相关部门发布。特殊情况下,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不受预警级别限制。
④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在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后,可以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发布专项预警信息。
⑤预警信息的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预警信息要语言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内容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内容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
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根据对突发事件隐患或信息的分析评估,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后,确定发布范围。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预警信息发布的途径
对于可预警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县管道指挥部根据相关权限和程序,通过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职能部门网站等发布信息,同时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相关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4.4 预警变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各级政府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
当预计现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消除险情,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扩大或有可能会升级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各级政府应向上级报告,申请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当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发布预警信息的各级政府依权限,按程序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事发地区、事发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如实报告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消防救援(119)、医疗救治(120)、公安交警(110、122)等紧急报警中心接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突发事件报警后,按规定应首先报告当地政府,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需视情及时推送公安等职能单位。获悉突发事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紧急报警中心报告。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信息报送应当贯穿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过程。
(1)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信息报告时限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如实向县管道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每30分钟续报一次该事件的人员伤亡、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情况,直到处置基本结束。
5.2 先期处置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为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同时,电话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管道指挥部报告。
5.3 应急响应
5.3.1 Ⅳ级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1)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本辖区指挥长报告事故情况,向事发企业负责人传达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2)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本辖区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副指挥长启动Ⅳ级响应。
(3)启动Ⅳ级响应后,县管道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等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5.3.2 Ⅲ级响应
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其领导和指挥下,市指挥部直接指挥我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管道指挥部予以协助,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
5.3.3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挥部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在其领导和指挥下,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直接指挥我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管道指挥部予以协助,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
5.4 现场紧急处置
(1)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要迅速切断天然气来源,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快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2)及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
(3)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出现伤亡,立即调集相关(外伤、烧伤等方面)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4)事发地乡镇、公安部门应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气象部门、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5)现场救援人员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噪声等伤害;
(6)在现场救援中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标志、记录、拍照、摄像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进行现场标识,妥善保护好现场;
(7)做好重要设施和目标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河流、水库、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
5.5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的,由上级响应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一般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县管道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必要时由上级宣传部门统筹协调。铁路及特殊敏感行业领域对信息发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宣传部门加强工作对接。
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党委政府或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涉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主动发布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官方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授权,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人数、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对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涉嫌违法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事发地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统筹指导涉事地区和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现场清理、环境污染消除及设备检查、生产恢复由事故发生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事故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国有公司对在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在抢险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和占用的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补偿明细,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6.2 保险理赔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3 调查与评估
调查处理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全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管道指挥部召集各有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建议。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及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7.2 队伍保障
管道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力量,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是事故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和补充力量,应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加强技能培训,满足工作需要;管道指挥部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在应急响应时统一协调指挥调配应急救援队伍。
7.3 物资装备保障
管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相关部门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听从管道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7.4 交通保障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应急抢险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7.5 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专家库、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管道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特点,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人员。负责检查下属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准备保障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医疗保障。
管道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管道突发事件,加强员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减轻人员健康损害。
7.6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为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县财政局先行垫付,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 预案管理
8.1 宣传培训
各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的乡镇、相关部门、管道企业要及时向公众和员工宣传天然气管道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宣传培训内容和计划,提高应对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各管道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 预案演练
县管道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适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8.3 责任追究
县人民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 附 则
9.1 名称解释
本预案所称的“天然气长输管道”是指长距离输送天然气的管道,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
本预案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9.2 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其他应当修订情形。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 件
10.1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应急值班电话 |
备注 |
1 |
县应急管理局 |
0739-3608028 |
|
2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0739-3661203 |
|
3 |
县公安局 |
0739-3661025 |
|
4 |
县委宣传部 |
0739-3661400 |
|
5 |
县委网信办 |
0739-3605810 |
|
6 |
县民政局 |
0739-3662118 |
|
7 |
县财政局 |
0739-3661553 |
|
8 |
县自然资源局 |
0739-3661603 |
|
9 |
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
0739-3661403 |
|
1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739-3661128 |
|
11 |
县交通运输局 |
0739-3663210 |
|
12 |
县卫生健康局 |
0739-3661456 |
|
13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739-3661762 |
|
14 |
县气象局 |
0739-3661743 |
|
15 |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0739-3661451 |
|
16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0739-3662466 |
|
10.2 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报告流程图
10.3 涉及乡镇、管道企业联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值班电话 |
备 注 |
1 |
坪上镇 |
0739-3671999 |
|
2 |
潭溪镇 |
0739-3650006 |
|
3 |
寸石镇 |
0739-3635067 |
|
4 |
雀塘镇 |
0739-3690215 |
|
5 |
湖南中石油昆仑湘娄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400-880-4123 |
|
6 |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涟新分公司 |
0738-8966701 |
|
10.4 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表10.4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位置 |
备注 |
站场应急物资一览表(单个场站) |
||||||
1 |
救生衣 |
DY95.1 |
件 |
10 |
库房 |
|
3 |
铁丝 |
10# |
公斤 |
50 |
库房 |
|
4 |
编织袋 |
|
只 |
500 |
库房 |
|
5 |
竹筐 |
|
个 |
10 |
库房 |
|
6 |
扁担 |
|
根 |
5 |
库房 |
|
7 |
跳板 |
竹跳板 |
块 |
10 |
库房 |
|
8 |
钢桩 |
2寸 |
根 |
20 |
库房 |
|
9 |
防爆锤 |
4LB |
把 |
1 |
库房 |
|
10 |
防爆钳工锤 |
|
把 |
1 |
库房 |
|
11 |
警戒带 |
|
米 |
200 |
库房 |
|
12 |
安全绳 |
|
根 |
2 |
库房 |
|
13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RHZKF6.8/30 |
台 |
2 |
九华分输站 |
|
14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RHZKF6.8/30 |
台 |
2 |
湘韶分输站 |
|
15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CRPⅢ-144-6.8-30-T |
台 |
2 |
娄底分输站 |
|
16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CRPⅢ-144-6.8-30-T |
台 |
2 |
涟源分输站 |
|
17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RHZKF6.8/30 |
台 |
2 |
邵阳分输站 |
|
18 |
防爆轴流风机 |
SFG4-4 |
个 |
1 |
库房 |
|
19 |
潜水泵 |
WQD6-16-0.75 |
台 |
1 |
库房 |
|
20 |
防爆活动扳手 |
6″-24″/10pc |
套 |
1 |
库房 |
|
21 |
防爆管钳 |
250/450/600 |
把 |
3 |
库房 |
|
22 |
应急发电机 |
3KW |
台 |
1 |
库房 |
|
24 |
平铁锹 |
/ |
把 |
10 |
库房 |
|
25 |
尖铁锹 |
/ |
把 |
10 |
库房 |
|
26 |
大刻丝铁钳 |
/ |
把 |
1 |
库房 |
|
27 |
移动式电缆盘 |
/ |
个 |
1 |
库房 |
|
28 |
洋镐 |
/ |
把 |
4 |
库房 |
|
29 |
铁锤 |
/ |
把 |
2 |
库房 |
|
30 |
防静电安全帽 |
红低温防静电型 |
个 |
10 |
库房 |
|
31 |
防静电服 |
/ |
套 |
10 |
库房 |
|
32 |
带电作业绝缘手套 |
12KV |
套 |
10 |
库房 |
|
33 |
电绝缘鞋 |
/ |
套 |
10 |
库房 |
|
34 |
防刺穿鞋 |
/ |
套 |
10 |
库房 |
|
35 |
云南白药气雾剂 |
50g |
盒 |
1 |
库房 |
|
36 |
剪刀 |
\ |
把 |
1 |
库房 |
|
37 |
脱脂棉 |
10克 |
包 |
1 |
库房 |
|
38 |
速效救心丸 |
每丸重40毫克 |
盒 |
1/2瓶/60丸 |
库房 |
|
39 |
云南白药(粉) |
每瓶装4g |
瓶 |
1 |
库房 |
|
40 |
罗红霉素胶囊 |
150mg |
盒 |
2 |
库房 |
|
41 |
消毒酒精 |
100mL |
瓶 |
1 |
库房 |
|
42 |
碘伏消毒液 |
100mL |
瓶 |
1 |
库房 |
|
43 |
肠炎宁片 |
12片/1版/3版 |
盒 |
1 |
库房 |
|
44 |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 |
20克 |
盒 |
1 |
库房 |
|
45 |
三角巾急救包 |
82型 |
盒 |
1 |
库房 |
|
46 |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12粒 |
盒 |
1 |
库房 |
|
47 |
连发清瘟胶囊 |
36粒 |
盒 |
2 |
库房 |
|
48 |
医用棉签 |
50只 |
包 |
1 |
库房 |
|
49 |
藿香正气合剂 |
8支 |
盒 |
2 |
库房 |
|
50 |
桑菊感冒片 |
36粒 |
盒 |
2 |
库房 |
|
51 |
硝酸甘油片 |
100片 |
瓶 |
1 |
库房 |
|
52 |
烧烫伤膏 |
40克/支 |
盒 |
1 |
库房 |
|
53 |
布洛芬缓释胶囊 |
20粒 |
盒 |
2 |
库房 |
|
54 |
清凉油 |
10克 |
瓶 |
1 |
库房 |
|
55 |
季德胜蛇药片 |
15片 |
盒 |
4 |
库房 |
|
应急救援车辆 |
||||||
1 |
湘A5KL45 |
别克GL8,排量3.0(L) |
辆 |
1 |
机关 |
|
2 |
湘A5KL32 |
丰田汉兰达,排量2.7(L) |
辆 |
1 |
机关 |
|
3 |
湘A5KL35 |
丰田汉兰达,排量2.7(L) |
辆 |
1 |
机关 |
|
4 |
湘A5KL31 |
陆风X8,排量2.4(L) |
辆 |
1 |
九华站 |
|
5 |
湘A5KL53 |
陆风X8,排量2.4(L) |
辆 |
1 |
涟源站 |
|
6 |
湘A5KL63 |
陆风X8,排量2.4(L) |
辆 |
1 |
邵阳站 |
|
7 |
湘A5KL73 |
陆风X8,排量2.4(L) |
辆 |
1 |
湘韶站 |
|
8 |
湘A5KL71 |
陆风X8,排量2.4(L) |
辆 |
1 |
娄底站 |
|
9 |
湘K9XH05 |
江铃域虎,排量2.4(L) |
辆 |
1 |
新化站 |
|
10 |
湘A5KL49 |
江铃域虎,排量2.4(L) |
辆 |
1 |
维修队 |
|
11 |
湘AA4300 |
福特全顺,排量2.8(L) |
辆 |
1 |
维修队 |
|
10.5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 地址 |
管道 名称 |
类别 |
管径 (mm) |
壁厚(mm) |
防腐层 |
运行/设计压力(Mpa) |
管线长度(Km) |
起止地址 |
途经乡镇(村庄) |
涉及站场阀室 |
总长 |
||||||||||||
1 |
湖南中石油昆仑湘娄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吉星北路 |
天然气长输管道 |
天然气 |
508 |
9.5mm、7.9mm、6.4mm |
常温型加强级3PE防腐层 |
6.3 |
35.6 |
起:潭溪镇; 止:雀塘镇 |
潭溪镇(爽溪村、澄泉村、石家村、光明村、蔡家村)、寸石镇(寸石村、金阳村、武桥村、南岳村、石集村、大富村、杉木村、石婆村、杨桥村、花桥村、南庙村、马栏村、罗黄村、田心村)、雀塘镇(樘子山村、腊石村、曾家村、早谷村、枫树村、百合村、黄土村) |
潭溪镇爽溪村设有6#阀室;寸石镇花桥村设有7#阀室 |
2 |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涟新分公司 |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吉星北路 |
天然气长输管道 |
天然气 |
323.9 |
7.1mm、6.3mm |
常温型加强级3PE防腐层 |
4.0 |
14.3 |
起:坪上镇;止:坪上镇 |
坪上镇(向阳村、水竹村、磨石村、峡山村、虎寨村、梽木村、时荣桥村、罗桥村、三溪村) |
向阳村设有1#阀室 |
10.6 天然气长输管道风险分析表
序号 |
区域/部位/设备 |
活动 |
可能引发的事故 |
危险有害因素描述 |
1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运行管理 |
管道本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
1、管道焊缝缺陷,未及时识别和修复。 2、管道超压运行。 3、应急处置不当。 |
2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第三方施工造成管道损坏、破裂,引发油气泄漏事故 |
1、管道巡护不到位。 2、管道保护宣传不力。 3、应急处置不当。 4、城乡结合部、新建工业园等区域施工建设活动频繁。 |
3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运行管理 |
管道穿越人员居住密集区,管道天然气泄漏导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群体人员伤亡 |
1、管道违章占压。 2、管道穿越人员密集区。 3、应急预案不合理,与地方政府未联动。 |
4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穿越公路、铁路管道腐蚀漏气、应 力断裂管道事故 |
1、管道本体缺陷。 2、管道检测不及时,未发现隐患。 3、应急处置不当。 |
5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管道破裂,天然气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
1、管道线路设计不合理,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区。 2、未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防治措施未落实。 3、雨季过后,地质环境发生变化。 4、应急处置不当。 |
6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封存管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
1、封存管道受环境影响,存在腐蚀穿孔的可能性。 2、应急处置不当 |
7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管道运行超压,引起管道破裂、天然气泄漏 |
1、管道压力保护装置不完善。 2、运行方案不合理。 3、管道憋压。 4、应急处置不当。 |
8 |
管道线路 |
输气管道管理 |
管线、设备冰堵,引起设备损坏天然气泄漏 |
1、气温过低,冰堵现象造成分离器等设备憋压。 2、压差变化过快造成局部低温引发冰堵。 3、初凝现象处置不当。 |
9 |
管道线路 |
阀室设施管理 |
天然气阀室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爆炸着火 |
1、阀室设施泄漏。 2、无或可燃气体报警器故障。 |
10 |
管道线路 |
阀室设施管理 |
阀室淹溺 |
1、施工质量缺陷。 2、阀室地下室、仪表间 防水处理不当。 3、排水不及时 |
11 |
工艺系统 |
收发清管作业 |
清管球卡堵造成憋压,管道停输 |
1、方案制定不合 理。 2、实施过程不规范,不能准确定 位。 3、遇有运行突发状况,处置不当 |
12 |
工艺系统 |
输气管道生产设施管理 |
安全设施设计有缺陷 |
1、与现行先进标准要求不符合。 2、部分生产系统存在隐患。 3、设施本质安全性不高。 |
13 |
工艺系统 |
系统阀门管理与操作 |
阀门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
1、 阀门质 量存在问题。 2、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3、人员操作失误。 4、突发情况处置不当 |
14 |
车辆 |
车辆交通 |
违章行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
1、酒驾。 2、超速行车。 3、不系安全带。 |
15 |
施工现场 |
新建管道投产 |
投产过程中天然气 泄漏、设备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爆炸 |
1、投产方案中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不足。 2、系统投运前,事故隐患未充分识别与整改。 3、应急处置不当。 |
16 |
施工现场 |
管道施工 |
管道施工中,大型机具侧滑倾覆造成 机 器 损 坏、人员伤亡 |
1、操作人员违规。 2、施工过程风险分析与 控制不足。 3、现场监督不力。 |
17 |
施工现场 |
管道工程施工 |
异常天气施工, 暴 雨、洪水等造成人员伤亡 |
1、暴雨引发洪水造成的塌方滚管、冲管漂管、管线“灌肠”。 2、山体滑坡、泥石流 致使设备物资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灾害。 3、作业人员进行室外操作时,易被雷电击中,造成人员伤亡 |
18 |
施工现场 |
挖掘作业 |
在生产区域实施动土作业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设施损坏、油 气泄漏、管沟坍塌等事故。 |
1、挖掘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19 |
施工现场 |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安全保障措施 不到位,造成人员窒息、中毒等伤害事故 |
1、受限空间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20 |
施工现场 |
工业动火作业 |
在输气管道、设备上实施动火作业,造成油气泄漏、火灾爆炸或设备伤害事故 |
1、动火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21 |
施工现场 |
高空作业 |
实施高空作业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高空坠落或落物砸人等伤害事故 |
1、高处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22 |
施工现场 |
临时用电 |
在生产区域实施临时用电作业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到 位,造成人员触电、火灾等生产事故 |
1、动火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23 |
施工现场 |
管线打开作业 |
实施管线打开作 业时,安全保障措 施不到位,造成油气泄漏、火灾爆炸或设备伤害事故 |
1、管线打开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 2、人员误操作。 3、现场监督不力。 4、应急处置不当 |
24 |
施工现场 |
管道工程施工 |
管沟、隧道塌方造成施工人员伤亡 |
1、未严格执行作业规程。 2、施工现场风险识别与控制不足。 3、现场监督不力。 |
25 |
施工现场 |
管道工程施工 |
新建工程遭第三 方损坏,导致管道本体或设施破坏 |
1、工程建设期间巡护不到位。 2、管道投产前未按要求试压。 3、管道及设施监管不到位 |
企业事故风险等级表
事故类型 |
风险等级 |
描述 |
火灾、爆炸 |
中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应保持关注 |
压力容器爆炸 |
中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应保持关注 |
压力管道爆炸 |
中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应保持关注 |
触电 |
中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应保持关注 |
窒息 |
中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但应保持关注 |
机械伤害 |
低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当前应对措施有效,可不采取额外技术、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
车辆伤害 |
低 |
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当前应对措施有效,可不采取额外技术、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
10.7 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
10.7.1湖南中石油昆仑湘娄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高后果区01
起点 |
CA009-220m |
终点 |
CA010-2+280m |
长度(米) |
900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新邵县潭溪镇光明村 |
地区等级 |
二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Ⅰ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爽溪中学距离管道68m。此区域住户约为49户147人。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 |
|
高后果区02
起点 |
CA038+50m |
终点 |
CA043+285m |
长度(米) |
2548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寸石镇杉木村 |
地区等级 |
三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杨家加油站。此区域住户约252户756人,距管道最近距离为8m。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 |
|
|||||
高后果区03
起点 |
CA067 |
终点 |
CA069 |
长度(米) |
450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新邵县寸石镇马栏村 |
地区等级 |
二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Ⅰ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有马栏小学,与管道中心线距离约为170m。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 |
|
|||||
高后果区04
起点 |
CA067+71m |
终点 |
CA071 |
长度(米) |
1400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新邵县寸石镇马栏村 罗黄村 |
地区等级 |
三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在此区域328户984人,与管道最近距离为23m。该区域有罗黄村村委与管道中心线距离约为160m。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及现场照片 |
|
|||||
高后果区05
起点 |
CA073-1+50m |
终点 |
CA072-3+200m |
长度(米) |
695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新邵县寸石镇田心村 |
地区等级 |
三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住户大于100户。此区域住户约为101户303人。与管道最近距离约为8m。此外,该区域还有村民活动中心,内含养老院等项目。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及现场照片 |
|
|||||
高后果区06
起点 |
CA081 |
终点 |
CA084-1 |
长度(米) |
1200 |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邵阳新邵县雀塘镇黄土村 |
地区等级 |
二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特定场所○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住户大于100户。此区域约130户390人,与管道最近距离约为10m。 |
|||||
管道桩号走向示意图 |
|
|||||
10.7.2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涟新分公司
高后果区07
起点 |
XH087+4 |
终点 |
XH098+56m |
长度(米) |
1500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新邵县刘家祠堂、塘湾里村、青龙桥村 |
地区等级 |
三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 ○特定场所 ○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途经刘家祠堂、塘湾里村、青龙桥村,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处,有168户504人,距离管道中心线最近位置约9m。 |
||||
管道走向图 |
|
高后果区08
起点 |
XH116 |
终点 |
XH131+122m |
长度(米) |
3000 |
行政位置及归属地 |
湖南省新邵县梁家屋、青家边村 |
地区等级 |
三级 |
||
高后果区类型 |
●人口密集区 ○特定场所 ○易燃易爆 |
高后果区等级 |
Ⅱ |
||
高后果区描述 |
管道途径梁家屋、青家边村,管道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有270户810人。 |
||||
管道走向图 |
|
10.8 新邵县天然气长输管道走向分布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