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2〕21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
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以上各相关单位:
《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邵阳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湖邵阳市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实施县委“二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储备5家省级上市后备企业、8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新增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3家以上、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1家。其中,新邵经济开发区、雀塘产业园、酿溪镇力争各新增1家上市公司和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新邵经济开发区、雀塘产业园、高铁新城产业园、坪上镇、龙溪铺镇、雀塘镇、严塘镇各新增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1家,其他各乡镇至少储备1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建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围绕我县七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军民融合企业等,逐步建立10家左右差异化、包容性强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各行业主管部门、新邵经济开发区要建立本行业(系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分层分类培育,积极向县企业上市联系会议办公室推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县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动态调整。全县每年确定1家重点企业申报省上市后备企业,2家重点企业申报市上市后备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和扶持对象;到2025年,储备5家省级上市后备企业、8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济开发区、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二)支持后备企业做强做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荐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拟上市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集聚项目、土地、资金、科研、采购等各方资源,全力支持其成长为“小巨人”“隐形冠军”。县发改、科工、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重大项目申报、专项经费的拨付方面要给予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重点支持。银行、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创新产品,优化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到2025年,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工局、新邵经开区、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各银行机构、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三)引导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各行业主管部门、新邵经开区要做好本系统企业培育和辅导工作,以“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引入上市中介机构,推动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股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解决股改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资产转让、社保等相关问题。要引导企业家强化规范意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办理股改变更登记事项的指导和支持,优化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四)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施“一企一策”,梳理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上市进度安排,集中政策和资金等资源做好支持服务,协调解决上市有关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尽快进入辅导程序,报辅企业适时申报上市材料,确保如期实现上市目标。到2025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济开区发、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五)发挥专业机构作用。进一步发挥投资机构推动作用,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利用各种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县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加快上市进程。加强与省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新三板企业协会、股权投资协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沟通,促进各类资本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融资、规范发展。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市资本市场培训班、企业讲座及政策解读等活动,增强企业高管利用资本市场意识,提高上市实操能力。邀请产业、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资本市场专家顾问,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精准指导。(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济开发区、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六)加大宣传力度。将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资本思维和运用能力。定期举办上市培训、座谈、研讨活动,帮助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上市理念,掌握上市政策。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形成鼓励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企业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七)拓宽企业上市渠道。坚持以推动企业境内首发上市为主,统筹推进境外上市、重组上市,引入外地上市公司。积极推动成熟、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主板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和“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重点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县商务、发改等部门在办理外汇登记、投资备案等方面对拟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支持。发挥我县湘南湘西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济开发区、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体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八)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问题。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依法解决。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服务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规范发展,指导和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不合规行为,避免“以罚代管”。执法部门在涉及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沟通,指导并帮助企业妥善予以处置。网信等部门要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重大舆情组织开展管控和引导。(责任单位:县优化办、新邵经济开发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县长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支持政策,研判企业上市形势,部署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新邵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新邵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企业家接待日工作制度、县级领导联点企业等机制作用,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培育责任,各乡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形成上下齐抓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加强政策扶持。及时兑现上市挂牌补助、财政奖励、基金招商奖励等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92号)相关规定予以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强化督查和绩效考评。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和部门绩效考核的范畴,重点突出企业数据库、股份制改造、“绿色通道”和挂牌上市等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金融办、县绩效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附件:1.新邵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5)
3.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分解表
4.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新邵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贺朝晖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王智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新邵经开区、县优化办、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
周桂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5)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市级后备库 企业 |
3 |
2 |
2 |
1 |
8 |
省级后备库 企业 |
2 |
2 |
1 |
|
5 |
新增区域性 股权市场挂 牌企业 |
1 |
|
1 |
|
1 |
新增新三板 挂牌企业 |
|
|
1 |
|
1 |
新增上市企业 |
|
|
|
1 |
1 |
附件3
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
主要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 |
健全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制定支持政策,将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资本市场能力, |
县政府办、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
县级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联点重点企业,把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力量,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一对一”精准服务机制,加强企业上市考核督促,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 |
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绩效办 |
|
二、建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
建立本系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分层分类培育,形成差异化、包容性强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择优向县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储备8家左右的企业上市挂牌基础梯队。 |
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
全县每年确定1家重点企业申报省上市后备企业、2家重点企业申报市上市后备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和扶持对象;到2025年,储备5家省上市后备企业、8家左右市上市后备企业。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新邵经开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
|
三、支持后备企业做强做优 |
积极推荐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 |
县科工局、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
根据拟上市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需要,集聚项目、土地、资金、科研、采购等各方资源,全力支持其成长为“小巨人”“隐形冠军”。发改、科工、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重大项目申报、专项经费的拨付方面要给予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重点支持。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新邵经开区、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
|
银行、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创新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
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各银行机构 |
|
鼓励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到2025年,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3家以上。 |
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
|
四、引导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 |
各行业主管部门、新邵经开区要做好本系统企业培育和辅导工作,以“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引入上市中介机构,推动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
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股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解决股改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资产转让、社保等相关问题。 |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 |
|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办理股改变更登记事项的指导和支持,优化办理流程,降低股改时间成本。 |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五、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 |
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施“一企一策”,梳理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上市进度安排,集中政策和资金等资源做好支持服务,协调解决上市有关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尽快进入辅导程序、报辅企业适时申报上市材料,确保如期实现上市目标。 |
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
到2025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以上。 |
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
|
六、发挥专业机构作用 |
发挥投资机构推动作用,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利用各种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县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加快上市进程。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新邵经开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
加强与省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新三板企业协会、股权投资协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沟通,促进各类资本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融资、规范发展及上市。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
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开展的资本市场培训班、企业讲座及政策解读等活动,增强企业高管利用资本市场意识,提高上市实操能力。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
邀请产业、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资本市场专家顾问,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精准指导。 |
县政府金融办、县科工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 、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
七、拓宽企业上市渠道 |
商务、发改等部门在办理外汇登记、投资备案等方面对拟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支持。 |
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
发挥我县湘南湘西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区位优势,通过招商等方式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 |
县政府金融办、新邵经开区、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
八、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 |
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的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办理募投项目审批、经营许可、产权股权登记等事项,及时为企业出具上市所需合规证明文件,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 |
县优化办、新邵经开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服务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
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优化办 |
|
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涉及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方面,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沟通,指导并帮助企业妥善予以处置。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
|
网信等部门要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重大舆情组织开展管控和引导。 |
县委网信办 |
|
九、实施上市挂牌奖补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92号)相关规定子以财政奖补。 |
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十、强化督查和绩效考评 |
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突出企业数据库、股份制改造、“绿色通道”和挂牌上市等内容。 |
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金融办、县绩效办、县金融服务中心 |
附件4
新邵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三年行动
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地区 |
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 |
市级后备库企业 |
省级后备库企业 |
新增签约启动上市企业 |
新增辅导报备企业 |
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 |
新增上市公司 |
新邵经济开发区 |
1 |
1 |
2 |
1 |
1 |
1 |
1 |
雀塘产业园 |
1 |
1 |
2 |
1 |
1 |
1 |
1 |
坪上高铁 新城 |
1 |
1 |
|
|
|
|
|
酿溪镇 |
1 |
1 |
1 |
|
|
|
1 |
雀塘镇 |
1 |
1 |
|
|
|
|
|
坪上镇 |
1 |
1 |
|
|
|
|
|
小塘镇 |
|
1 |
|
|
|
|
|
严塘镇 |
1 |
1 |
|
|
|
|
|
陈家坊镇 |
1 |
1 |
|
|
|
|
|
太芝庙镇 |
|
1 |
|
|
|
|
|
新田铺镇 |
1 |
1 |
|
|
|
|
|
寸石镇 |
|
1 |
|
|
|
|
|
大新镇 |
|
1 |
|
|
|
|
|
迎光乡 |
|
1 |
|
|
|
|
|
巨口铺镇 |
|
1 |
|
|
|
|
|
潭府乡 |
|
1 |
|
|
|
|
|
龙溪铺镇 |
1 |
1 |
1 |
|
|
|
|
潭溪镇 |
|
1 |
|
|
|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