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13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全县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3、在全县范围内,依法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渡口码头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管理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4、加强对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管理。
5、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核、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8、承担全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工作。
9、负责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10、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1、承担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新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分为:办公室、法制处罚中队、科技信息中队、超限执法中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中队、运政执法中队、路政执法中队、驻乡镇执法机构5个分为:酿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陈家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坪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龙溪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新田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本大队暂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4名,实有在职在岗职工63名,行政执法车辆1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5年新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9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0.66万元,主要是2025年治超专项经费减少40万元,业务工作经费减少66万元,2025有2名职工退休,1名职工调出,职工工资待遇较去年有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98.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0.66万元,主要是2025年治超专项经费减少40万元,业务工作经费减少66万元,2025有2名职工退休,1名职工调出,职工工资待遇较去年有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8.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6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6.91万元,占3.7%;交通运输支出803.15万元,占80.42%,住房保障支出68.69万元,占6.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51.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开展交通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61.44万元,比上年减少144.88万元,下降70.22%,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一般公务费较去年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10.96万元,主要是20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96万元,因此“三公”经费较去年有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70人,内容为交通执法业务及安全生产学习、党员会议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63人,内容为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0.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9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02万元,项目支出147.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