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邵县苗圃部门决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11-29 17:22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11-29 17:22


目录

第一部分新邵县苗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苗圃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承担林木种苗培育,负责苗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编制苗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按照苗圃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场的实际,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苗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上级审批的苗圃总体规划,制定苗圃的详规和规划,组织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管理;

(四)负责对苗圃交通、治安、消防、护林防火、自然保护、工商、宗教、文化、环保、规划、国土、税务、物价、卫生防疫、劳动、统计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业务上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邵县苗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营销组和生产组,为正股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林业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苗圃2023年本部门决算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07.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4万元,增长23.01%,主要是因为:2023年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各种保险缴费也随着增加;2023年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增加,因此2023年度收、支总计相比2022年度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万元,占93.43%;项目支出20.22万元,占6.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4万元,增长23.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各种保险缴费也随着增加;2023年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增加,因此2023年度收、支总计相比2022年度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54万元,增长23.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各种保险缴费也随着增加;2023年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增加,因此2023年度收、支总计相比2022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0.72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7万元,占6.56%;卫生健康(类)支出10.31万元,占3.35%;农林水(类)支出214.86万元,占69.85%;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万元,占4.92%;其他(类)支出46.42万元,占1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6%,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未安排本场苗木生长所需的运行经费,本场苗木生长所需运行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因此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支该项目。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了水利维修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苗木病虫害防治。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预算是按2022年10月份在职职工工资及绩效工资为基数填报的,2023年度因有职工退休,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2023年度中途有职工退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疗保险预算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2.59万元/人,支付时是按实结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与县财政局每半年按实结算,2023年度7-12月份住房公积金款项12份才预算到单位,所以造成部分住房公积金不能在本年度支付。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2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苗木管理培育所需的施肥费、治虫费、材料费等县财政都不给予预算,由单位自行解决,本单位苗木管理培育所需的各种费用都放在此项列支。

11、教育支出(类)教育支出(款)初中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无法计算%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计做账错误,本应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6%,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业务委托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绿化工程减少,所以造成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26万元,用于开展在职职工继续教育的培训,人数9人,内容为继续教育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单位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扎实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监督考核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按计划使用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50.08万元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250.0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50.08万元。没有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安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新邵县苗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务股牵头负责,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定量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部门职责履行、项目组织管理、部门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绩效综合评价。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效率得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场内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降低。

2023年,根据场年初工作计划和中心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在森林培育保护、基础设施改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各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有效提高了优质苗木培育、社会、经济效益,改善了人居环境,方便了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了苗圃发展,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为“优”。(详见附件2)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绩效管理缺乏成熟的制度支撑,制度文件配套不全,绩效指标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系统性有待完善。

2、运转机制不够健全:绩效沟通反馈存在缺失,绩效分析改进难以达到预期,绩效激励机制作用有限,考评核查机制亟待改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2023年新邵县苗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新邵县苗圃2023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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