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邵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4-11-29 17:54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4-11-29 17:54


  

第一部分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农村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制定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蔬菜管理规定、蔬菜产销标准;做好蔬菜生产和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蔬菜的产地认定、质量认证、市场准入和安全检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蔬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17、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绩效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18、研究提出县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19、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2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邵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与改革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股、政工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畜牧渔政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新邵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947.7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8362.46万元,增加53.66%,主要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双季稻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4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9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53万元,占7.33%;项目支出22191.17万元,占92.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47.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362.46万元,增加53.66%,主原因主要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双季稻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62.46万元,增加53.66%,主要原因原因主要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双季稻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5万元,占0.71%;卫生健康支出58.84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142.63万元,占0.59%;城乡社区支出12.09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22016.57万元,占91.93%;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占0.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47.11万元,占6.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99.5元,支出决算数为239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后未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后未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后未缴纳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2.66万元,支出决算为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中途退休后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预算到单位,实际由财政统一与住房公积金结算,款项未拨付到单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临聘人员缴纳的保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缴以前年度退休人员多缴纳的保险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6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指标入库时在选择功能分类上列错功能分类。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度指标功能分类填写错误。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2、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国库集中支付没有及时支付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7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没有下拨。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0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拨付。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拨付。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859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而上级补助资金未安排。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7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库集中支付未及时支付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但上级补助资金未拨付

3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没有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48.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48.83%,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19.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压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为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267人次,主要是粮食生产检查、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查、田间工程验收发生等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0.8万元,增加29.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相应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开支会议费0.85万元开支培训费0.13万元,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植保无人机使用)、技能提升培训、新型技能培训,人数600余人,内容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技能提升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报表(附件1)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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