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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迁入
来信时间 2026-03-05 15:11:17.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您好,本人因婚姻关系户口从邵东迁出到云南,现离婚需要将本人户口和小孩9岁的户口迁回原籍;父母在邵东县里有房产,本人户口能否迁到邵东县里呢?还是只能迁回原籍邵东乡下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6-03-10 08:46:43.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6-03-09, 公安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张琼艳女士:

我局于2026年03月05日收到市长信箱转来您关于迁移户口工单,现将有关回复意见答复如下:

您咨询您需要把您的户口从云南迁回邵东的问题。 依据2020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第五章关于迁入登记的政策和湖南省公安厅湘公发【2023】2号文件《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迁入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1、 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 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非婚生育的未成年人在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户口迁移业务时,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依据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公安派出所告知后,可以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者凭在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依据有抚养权一方父或者母的申请,办理未成年人投靠其或者随其迁移的手续。其中,未成年人已满8周岁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名确认。

2、 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办理夫妻投靠时的迁出地(迁出地户口为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

3、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且房屋所有权人系迁入公民的配偶或者父母或者子女拥有,且房屋所有权人不随迁的,迁入公民可以迁入。 

综上所述,您咨询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您户口符合迁回的规定。2026年03月06日通过13667192421告知咨询人迁移政策。

                               邵东市公安局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