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丹妹坨 | 受理部门: | 市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4-10-28 | |||||||
来信主题: | 村干部告知村民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前坪的水泥硬化要罚款,是真的吗?按什么标准罚款呢? | |||||||||||
来信内容: | 我家位于邵阳市绥宁县寨市乡石门村西河村9组,为我村大山里最偏僻,山沟沟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自建房90年代修建,房屋后为山体、树木,前方离路基高底较高,家门口未硬化时,泥土上杂草丛出,经常毒蛇出默;夜晚看不清,更不敢到坪里散步,下雨天坑坑洼洼,鞋上全是泥巴,骑电动车也经常摔跤,且门口离路边有三四米高的斜坡,雨季很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考虑到自身安全和环境问题,最终在23年将家门口空坪(约60平方米)进行硬化,未修围墙,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实质性的破坏,农村里自家门口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硬化,村干部告知所有村民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前坪的水泥硬化要罚款,是真的吗?按什么标准罚款呢?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绥宁县 | 受理时间: | 2024-11-05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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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绥宁县 | 受理时间: | 2024-11-2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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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绥宁县 | 处理时间: | 2024-11-2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接到投诉人反映于2023年硬化自己家门口空坪的工单,经核实:按湘自资规〔2022〕1 号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通知的文件规定,要求属于因公益项目建设非法占地,如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500 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属于占用哪种地类需要等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认定后,再进行相应处罚。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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