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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052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5-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16 有效期: 永久

绥宁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巩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强化监督,健全了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明确了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通过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等方式,公开年度预(决)算、领导分工、警车管理规定、活动方案、工作动态等,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单位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建立考评机制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司法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日常性指导,提出明确要求,每月对各股室、各司法所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和督促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指标范围。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了县政府相关部门举行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振了内功,提升了本领,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2022年,我局通过绥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条。

此外,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经办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落实专人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如政策解读创新性还不高,解读形式和内容缺乏新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能力建设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发布,而办公室人员少,事情繁杂,导致信息发布员有时分身乏术,在审核过程中容易放松要求,且信息撰写人员理论化水平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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