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2年绥宁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不断深化招生入学政策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招生改革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实施,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确保积极稳妥,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形成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按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就近、免试原则。根据整体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校招生区域。以户籍或合法稳定居住地址为依据登记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公办保障、民办自愿原则。坚持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提供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民办学校实行同步自主招生,学生自愿选择。
(五)坚持政府统筹、学校主体、部门配合原则。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承载能力、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就学资格的审核工作。
(六)坚持公民办同步、统一管理原则。严格遵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县教育局使用统一平台进行报名,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督导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
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并派人参与资料核实与实地核查。
县教育局:贯彻执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县公安局:依法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相关信息行为,协助核查招生入学过程中户籍弄虚作假行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入学过程中提供的务工合同及社保信息真实性核查。
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报名入学过程中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
各乡镇:组织、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协调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突出矛盾及突发事件。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小学:城区公办小学共招收37个班1665人,期中长铺一小8个班360人、长铺二小8个班360人、长铺三小7个班315人、长铺民族小学6个班270人、思源学校4个班180人(因初中扩招,一年级4个班放芙蓉学校过渡一年)、芙蓉学校4个班180人。
乡镇公办小学: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班数。
民办学校:根据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按《湖南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核定招生计划215人,其中春晖小学30人、东山虹桥小学15人、关峡文峰小学20人、武阳创升小学30人、武阳腾辉小学30人、武阳中心街小学30人、李熙双园小学20人、唐家坊铭达小学20人、瓦屋红旗小学20人。
3.招生区域划分
(1)城区学校
长铺镇一小(办学地点为县教师进修学校):长铺镇长铺社区、长征路社区、和平社区,虾子溪社区光荣院以南,长铺子乡小水村、溶岩村坪溪片区域。
长铺镇二小:朱砂塘社区、万家坪社区、江口园社区、河运队棚改区及袁家团村。
长铺镇三小:大公坪社区,虾子溪社区光荣院以北,长铺子乡大寨村区域。
长铺民族小学:长征路社区、和平社区、川石开发区及长铺子乡溶岩村(不含坪溪片)、田心村、李家团村、川石村、哨溪村区域。
思源学校(办学地点为芙蓉学校):长铺子乡大寨村、游家村、界溪口村、芷坪村、新水冲村、拓丘田村、白岩水村、印坪村、净溪村区域。
芙蓉学校:长铺镇长铺社区、虾子溪社区、大公坪社区及长铺子乡龙家村、冻坡村、袁家团村、新水冲村、拓丘田村、白岩水村、印坪村、净溪村。
枫香学校:长铺子乡枫香村、佘家村、拱桥边村、寨坡村区域。
春晖学校(民办):优先招收县城区域(含长铺子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在县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长铺镇长铺社区、虾子溪社区、大公坪社区、长征路社区、和平社区及长铺子乡大寨村、袁家团村、新水冲村、拓丘田村、白岩水村、印坪村、净溪村实行多校划片,学生就近入学。
乡镇小学(含民办学校):按原招生区域就近招生。
4、报名所需证件
户籍类所需证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军转工调类所需证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
房产类所需证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水、电开户证明及半年以上缴费凭证。无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明备案书、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水、电开户证明及半年以上缴费凭证。
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类所需证件:
(1)县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和纳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2)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④半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凭证;⑤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流水。
5、城区学校学位安排批次、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位安排批次
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分批次安排学位:
第一批次:户籍类、军转工调类;
第二批次:房产类;
第三批次: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
学校在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学位申请,则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前一批次录完后剩下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要求,组织各方代表设立监督组核查资格,综合考虑年龄、居住时间(经商时长、务工时长)等因素、先公办后民办的原则统一安排学位。
(2)学位申请时间及程序
学位申请程序:网上申报→提交证件初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初审,收集复印件并登记信息)→信息核查→公示学位申请结果。
①网上申请: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1日至8日登陆m.snjyxxw.cn或扫描网址m.snjyxxw.cn对应二维码链接,在网上提交学位申请,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生源类别进行申报。
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信息核查及结果公示,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1至12日,户籍类、军转工调类和房产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应证件及资料,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含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校现场初审报名证件,6月13日至14日进行信息核查,6月15日公布学位申请结果。
第二阶段6月18日至19日,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应证件及资料,先到居住地所在区域所对应的学校(含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如对应学校学位不足,可以到县城区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校对报名证件进行现场初审,6月20日至21日进行信息核查,6月23日公布学位申请结果。
③信息核查: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铺镇、长铺子乡,采取信息核实和现场走访方式,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招生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应配合核查人员,提供真实信息,拒不配合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乡镇小学(含民办学校),按就近免试入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招生。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县小学毕业生、外地回绥的绥宁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县外户籍在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
(1)绥宁一中初中部、绥宁二中初中部、实验中学:招收初中生800人,面向全县招生,其中县一中初中部招收4个班200人,实验中学招收6个班300人,县二中初中部招收6个班300人。
(2)民族中学、绿洲中学、思源实验学校、育英中学(民办)、世贤中学(民办):招收初中生1800人,其中民族中学12个班600人、绿洲中学10个班500人、思源实验学校8个班400人、育英中学3个班150人、世贤中学3个班150人,招收长铺镇长铺子乡户籍、城区购房户及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区域如下:
民族中学:长铺社区、长征路社区、虾子溪社区、和平社区、长铺乡枫香村、寨坡村、佘家村、拱桥边村、小水村、溶岩村、田心村、李家团村。
思源学校:大公坪社区、长铺乡的大寨村、游家村、界溪口村、芷坪村。
绿洲中学:朱砂塘社区、万家坪社区、江口园社区、长铺乡哨溪村、川石村、袁家团村、新水冲村、拓丘田村、白岩水村、道口村、枫木团村、净溪村、秋木田村、印坪村、大碑村、党坪村、动雷村、冻坡村、麻地村、龙家村。
育英学校、世贤中学不划定具体区域,录取长铺镇和长铺乡户籍子女、县城购房户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3)乡镇初中(含县五中、十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小学毕业生。
3.录取办法
(1)绥宁一中初中部、绥宁二中初中部、实验中学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2)民族中学、绿洲中学、思源学校、育英中学(民办)、世贤中学(民办):县城初中学校招生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长铺镇、长铺子乡户籍和县城区域内购房户,第二批次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批次:长铺镇、长铺子乡户籍及县城区域内购房户。申报时间为6月22日至23日,长铺镇、长铺乡户籍的学生带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本招生区域对应的学校报名;父母在县城购房,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带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近六个月的水电交费发票,到房产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或育英学校、世贤中学报名。所有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备查。6月24日至25日实行现场核查。
第二批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时间6月24日。所需资料:(1)县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原件、复印件;纳税凭证;交纳卫生费凭证;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2)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册;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6月28日至29日进行实地核查。
在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后,如第二批次申请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第二批次申请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超员部分由县教育局按先公办后民办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县城其他缺员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在满足长铺镇长铺乡户籍、城区房产、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后,如有空余学位,则可接收本乡镇没有初中学校的小学的毕业生。育英学校、世贤中学如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实行摇号。
(3)其他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组织生源。
4.招生时间
绥宁一中初中部、绥宁二中初中部、实验中学在7月10日至7月18日进行招生,其他学校在6月22日至6月30日完成七年级招生,7月20日统一公示招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标准班额办班。各学段起始年级严格按省定标准办班,小学一年级每班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每班50人以内。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教育局不予注册,不予下拨公用经费。因超计划招生而造成学生不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其责任由学校承担。
3.严肃招生纪律。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和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招生的学校,将依照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依纪进行追责。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参与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严肃问责。严肃处理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私自向外推介生源的行为。
4.严格学籍管理。严格遵循录取与就读一致、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
5.纪检全程参与,每个学生入学条件全程公开,城区经商务工必须进行实地核查。